石脑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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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主要症状: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
急救措施:脱去已污染的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通道。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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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本产品应采用小开口钢桶包装,禁止使用塑料桶包装。储罐及运输槽罐安全性能及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不得采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包装和储罐储存本产品。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或生物限值:中国(PC-TWA)mg/m3:300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在高浓度环境中,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 防 护:戴防苯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PH值:无意义 熔点(℃): <-60
凝固点(℃):无数据 闪点(℃):<-18
初沸点(℃):80—100 沸点/沸程:(℃):80-200
爆炸上限%(V/V): 爆炸下限%(V/V):
相对密度(水=1):~(2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饱和蒸气压(kPa):<60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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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氧化硫、醇、脂肪。
自燃温度:无资料 分解温度:无资料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忌物:强氧化剂、卤素。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67000mg/kg(大鼠经口);
LC50:103000 mg/m3,2小时(小鼠吸入)
皮肤刺激或腐蚀: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人经眼:140ppm(8小时),轻度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无资料
吸入危害:大鼠吸入3g/m3,12~24小时/天,78天,未见中毒症状。大鼠吸入2500g/m3,4小时/天,6天/周,8周,体力活动能力降低,神经系统发生机能改变。
刺 激 性: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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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无资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建议用焚烧法处理。
废弃注意事项:该物质及其容器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1001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12,03 1,257
联合国运输名称:汽油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 Ⅰ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混装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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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本产品水路运输时,应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水路运输法规和规定。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等法规、规定、标准,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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