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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視大学开故教育
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专科
毕业抡文
目:浅抜农村基层组级人员职务犯干部汰为“给别人办事,收人家的好处”是两相情愿、合情合 理的。一些农村在选抜基层组级人员过程中,受家族势力的影响,拉 票、舫选等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难以选出群众真正信任、廉洁能干 的村干部。此外缺少於要的考查、考核,致使一些素质低的人员被选 抜到基层组纵岗位上来。有的村干部大部是经济“能人”,凭关系、 家族势力当上了村干部,一旦身居领导岗位,便滥用职权,大肆谋机 f'J,大搞一言堂,根本没有观念,对有意见的村民给予扌J击报复,致 使群众敢怒不敢言。一些村干部本身就不知法,不懂法,不学法,更 不要说依法亦事。此外农村干部受社会风气的影响,満生了拜金主文、 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思想,讲f人索取的多,讲为人民服务的 少。逐渐丢失理想信念,最终见我眼开,见利忘义走上犯罪。
3、 “三种心理”引发职务犯罪。一是特权心理。农村基层组织 人员大多文化层次比较低,部是土生土长的农民选抜上来的,他们的 拒腐肪变能力不强,一但当上干部,就將自己凌驾于村民之上,忘记 了人民公仆的祟髙责任。于是他们当官以后,无论从政治上经济上还 是生活上那越来越远离农民群众。地们认为当前反腐败的重点是国家 干部,自己只是小小的村干部,职务低权力小影响不大,反腐败不会 反到自己头上;二是嫉妒心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农村基层组织 人员也无一例外受着冲击,他们看到有些人一夜暴富,过着豪华奢侈 的生活,致使他们的心理失衡,"、而产生“不拿白不拿”想法,总认 为自己直接面对群众,工作既眼难Q辛苦,工资5ZIR, “官”虽不大, 但手中却掌握一定的权力,于是他们便把手伸向公家的“口袋”;三 是侥幸心理。明知贪污、受賄是犯罪,还要飞峨扑火,原因何在? “要 想富,走险路”,成为许多犯罪人心深处的“发财经"。这其中除了 金钱的诱惑力以外,就是他们都心存侥幸,侥幸战胜了理智,以致铤 而走险。再JJU上农村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混孔,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 的监督管理机制,为他们实施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在泄种心理驱动 下,这些村干部思想上越来越放松学习改造,手段越来1子 也越来適大。
4、立狀的不明晰对司沫机关彼狀査处此类职务犯罪形成障碍。
由干对现阶段农村基层组纵人员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间题认识不统
造成了司法实践中主体界眼掌握不一致,管辖划分不清等冋题, 影响了对农村基层组纵人员职务犯罪的有效惩处。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000年4月29 H通过了《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该 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纵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七种行政 管理工作时,属干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 公务的人员。”但关于第(7)顶“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 理工作”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却引起了新的争论。1999年7月3 日最髙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规定:"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 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这一解释Q非常明确规定了村民小组组长 不能作为贪污册赂罪的主休。村民委员会分设的村民小组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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