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福新邨控制性规划文本及说明书广州市番禺城镇规划设计室二零零四年十月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改) 项目委托单位: 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设计单位: 广州市番禺城镇规划设计室城市规划设计证书: 乙级[穗] 城规编第( 032002 )号编制时间: 2004 年 10月出图专用章: 广州市番禺城镇规划设计室副主任: 许晨辉高级规划师副总工: 侯启章高级规划师项目总负责: 许晨辉高级规划师项目负责人: 王磊助理规划师审定: 张志强城市规划师审核: 刘春助理规划师校对: 吴伟权助理规划师规划设计人员: 王磊助理规划师武晓丽助理规划师乔达宏助理规划师王炜工程师邓代红工程师李立军助理规划师祈福新邨控制性规划文本说明书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世纪广州市祈福新邨居住区的建设与发展,实现祈福新邨居住区现代化的建设目标,在广州市番禺片区发展规划的指导下, 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向番禺区规划、国土部门申请了本规划区的用地。第二条:本规划依据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3. 《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 4.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002 年版) GB50180-93 。 5.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 6. 《居住小区技术规范》 DBJ15-11-9 广东省标准。 7 .国家、省、市、区的其它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法规、规范。 8. 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红线图( 1: 500 )。第三条: 本规划设计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依据祈福新邨居住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现状以及本规划区的地理位置和发展条件, 强调“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三统一的原则,满足本居住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发展规律,在广州市番禺片区发展规划指导下,科学合理地安排祈福新邨居住区的用地布局。建设远近期结合,使本规划具有科学性、超前性、可操作性,以适应于城市规划管理,为建设高标准的祈福新邨居住区提供科学合理的城市建设管理法律依据。第四条: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册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册是祈福新邨居住区建设和规划设计管理的主要依据。规划说明书是规划思想的具体阐述和对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册的解释和补充说明。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 必须遵守本规划。对违反本规划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罚。第六条: 规划范围内工程的设计与建设除执行本规划外, 尚需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文本未包括内容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范执行。第七条: 本规划批准生效后,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第八条: 本地区规划主管部门为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番禺区分局, 是番禺区政府法定的规划主管部门, 本规划一经番禺区规划分局通过, 即具法律效力。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番禺区分局。第二章规划区界定性质第九条: 规划用地范围,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 m 2。第十条: 规划区用地性质,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第十一条: 地块划分:本控规根据现状条件及规划要求把祈福新邨居住区划分为 58 个地块,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公共绿地等综合组织在该地区内。其中包括: 祈福新邨控制性规划文本说明书 2 居住用地: C1-2 、 C1-3 、 C1-4 、 C1-6 、 C1-3b 、 C1-8a 、 C1-8b 、 C1-8c 、 C1-9 、 C1-10 、 C1-11 、 C1-12 、 C1-13 、 C1-14 、 C1-15 、 C1-16 、 C1-17 、 C1-18 、 C1-19 、 C1-23 、 C1-24 、 C1-26 、 C1-28 、 C1-29 、 C1-31 、 C2-1 、 C2-2 、 C2-3 、 C2-5 、 C2-6 、 C2-7 、 C2-8 、 C2-9 、 C2-10 、 C2-11 、 C2-12 、 C2-14 、 C2-16 、 C3-3 、 C3-4 商业金融业用地: C1-22 、 C3-1 、 C3-2 、 C2-17 公共绿地: C1-5 、 C1-9a 、 C1-25a 、 C1-25b 、 C2-15 、 C2-18 文化娱乐用地: C1-7 、 C1-21 医疗卫生用地: C1-30a 、 C1-30b 供应设施用地: C1-27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C1-1 、 C2-4 普通仓储用地: C2-13 第十二条: 规划区总居住人口: 1352 66 人。总建筑面积: 5541212 m 2。第十三条: 规划控制的原则:在广州市番禺片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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