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机关干部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镇机关干部宿舍住房的文明建设,使干部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更好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保持室内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二)各住户门前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不允许养狗和其它庞物。
(三)讲文明礼貌,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五)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在窗台、走廊上凉晒衣服。
(六)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七)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八)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九)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十)轮到值班的干部晚上必须住在镇里。
以上制度希望广大干部自觉遵守,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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