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定义是“企业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 并通过网络服务平台接受约车人预约信息, 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 提供不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等的出租汽车服务经营活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将网约车定义为, 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 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 通过整合供需信息, 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 GPS 等技术实现的新型约租车。【王军美国管理网约车:先给“名分”再监管】 2 网约车发展有关数据表明,截至 2015 年年底,在滴滴、易到、 Uber 、神州等智能出行平台上活跃着约 3 亿乘客和上千万司机(车主),注册用户数以月均 13% 的速度增长。【从网约车发展看政府管理模式创新】 Fig. 2 attempts to trace the trajectory of Uber ’s astounding rise. Conspicuousness of Uber ’s disruptive business model can be con fi rmed by the astounding rise in the number of its users. Based on expense reports from business travelers, Certify (2015) [6] revealed that an average 46% of all total paid car rides were through Uber in major markets across the US in March 2015. This demonstrates a steep rise particular in business use over the 14 months from a mere 15% in January 2014 as demonstrated in Fig. 网约车与出租车的区别其一, 有别于传统的巡游式出租车交易模式, 互联网专车平台利用“脱域”技术, 将绝大部分交易从随机在场的面对面承诺转化为客观的非在场线上订单。同时, 由于专车平台指挥中心可对驾驶人的服务行为实施实时监控, 并且乘车人可事后对其服务评分,故很少发生临时“跳单”或服务态度欠佳的情况。其二, 与传统的预约式出租车模式不同, 互联网专车平台则以实时撮合交易为其主要经营模式。理论上,预约式出租车交易可被纳入到互联网专车平台,提高其运行效率。由于提供驾乘服务的共享经济参与人并不必然是出租车经营人, 因此, 互联网专车平台具有更为广阔的应用空间。联网专车平台搭建了个相对封闭的个人对个人市场。该市场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共享经济参与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源的易得性, 具体表现为: 需要乘车的乘客可通过移动通讯设备接入专车平台随时获得价格合理的驾乘服务; 有能力载客的车辆驾驶人可通过移动通讯设备接入专车平台随时提供价格合理的驾乘服务。对于市场参与人而言, 相关市场规模越大, 则乘车服务的易得性越强。 4 网约车的好处(1 )供求信息撮合匹配。乘客出行前通过手机软件发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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