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文稿纸郑煤集团通〔 2009 〕 54号缓急: 密级: 签发: 会签: 分管领导: 主送:集团公司直属矿井、各分公司抄送: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拟稿部门: 通风管理部拟稿:黄海彬核稿: 部门核稿: 校对: 份数: 80 附件: “三软”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修订) 主题词:煤矿防突管理规定通知标题:关于印发《“三软”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强化“三软”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 结合集团公司所属突出矿井开采实践和煤层瓦斯地质实际情况, 集团公司组织生产安全技术部门及有关矿井工程技术人员-2- 对《“三软”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郑煤集团通[2007]44 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 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7 年 12月5 日印发的《郑煤集团公司“三软”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郑煤集团通[2007]44 号)同时废止。-3- 附件: “三软”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修订) 前言郑州矿区“三软”突出煤层具有特殊的瓦斯地质特点, 主要表现在煤层赋存厚度变化大、全层构造煤及瓦斯分布规律复杂等。为进一步规范“三软”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 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 结合“三软”突出煤层开采技术实践, 对原《“三软”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郑煤集团通[2007]44 号)进行了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突出危险区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按照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进行设计和施工管理。第二条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在掘进过程中,至少施工 3 个超前探测钻孔,探明前方瓦斯地质情况, 掘进工作面保留超前探测钻孔超前距不小于 10m ;实施连续性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进行区域验证。若探测无异常且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 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掘进作-4- 业; 经探测工作面前方瓦斯地质异常( 顶钻、喷孔、煤层赋存发生急剧变化、地质构造等)或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性时, 该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执行以预抽为主的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三条煤巷掘进工作面沿空送巷, 与采空区间隔煤柱不大于 2m 时,按无突出危险区管理;与采空区间隔煤柱大于 2m时, 按突出危险区管理; 在复采区内进行掘进施工时, 必须首先查明复采区内煤柱留设情况, 确认无煤柱区段可直接掘进。第二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第四条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煤巷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预抽煤层瓦斯主要采用井下穿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等方式。在地质构造带、高瓦斯、高应力区内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不能控制掘进工作面前方 60m 的条带长度或煤层厚度大于 8m 时,应采取顶(底) 板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5- 第五条井下穿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和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设计、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底) 板抽放巷距二 1 煤层法向距离不小于 10m ,断面不小于 10m 2; 2. 钻孔直径: ≥ 108mm ; 3. 钻孔深度: 钻孔要穿透煤层进入煤层顶(底)板 ; 4. 钻孔间距及抽放时间:按实际测定的瓦斯抽放半径确定钻孔间距, 但钻孔在煤层中的终孔间距不超过 6m; 测定瓦斯抽放半径开始至结束间隔时间(天) 确定为钻孔抽放时间。 5. 钻孔控制范围:钻孔控制的煤层条带长度不小于 60m 。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控制 20m ,下帮至少控制 10m ;近水平、缓倾斜煤层巷道控制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 15m (控制范围均为沿层面的距离)。 6. 封孔段长度不小于 5m。第六条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和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设计、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钻孔直径: 89-120mm 。 2. 钻孔间距及抽放时间:按实际测定的瓦斯抽放半径确定钻孔间距, 但钻孔在煤层中的终孔间距不超过 3m; 测定-6- 瓦斯抽放半径开始至结束间隔时间(天) 确定为钻孔抽放时间。 3. 钻孔控制范围:钻孔控制的煤层条带长度不小于 60 m。条带长度范围内钻孔控制全煤厚, 终孔距煤层顶(底) 板不大于 。倾斜、急倾斜煤层控制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 20m ,下帮至少控制 10m ;近水平、缓倾斜煤层控制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 15m (均为沿层面的距离) 4. 封孔段长度不小于 8m。第七条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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