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临床医学院缓考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缓考申请、缓考考试组织、缓考成绩登录等环节的管理,在《四川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四川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等基础上,特进一步完善我院的缓考管理流程和相关细则。
缓考申请
申请条件
病假:原则上只同意因病住院学生、因病卧床不起学生或因病确实无法参加考试学生的缓考申请,需出具华西医院或校医院病假证明,必须写明建议休假天数,申请缓考的科目考试时间必须在该请假时间之内。
探病、奔丧:隔代亲属病危、病故原则上不作为申请缓考理由;一代以内直系亲属如病危、病故,需将病危通知书或死亡证明书作为缓考申请证明材料。
参加其他各类非学校组织的正规考试、就业面试等情况原则上都不得作为申请缓考理由。
其他事假:需提供相应书面证明材料,由职能部门审批。
凡因考试统一安排冲突而申请缓考考试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应缓考的课程及考试时间,学生不用申请,但应严格按照学校安排,不得随意更改缓考课程。
申请流程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学生,从教务处网上下载《缓(免)考申请表》,分科填写相关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持缓考申请表,请任课教研室主任或主讲老师签书面意见。
学生持缓考申请表、证明材料,到各年级辅导员处审批,辅导员、学工部长在辅导员意见一栏签字并盖学工部章。
学生持以上材料,到教学科(华西临床教学楼212)复审、登记;教务部制作全院《学生缓考课程及原因登记表》,由教学副院长审签后,交学校教务处备案。
教学科将《学生缓考课程及原因登记表》及学校教务处反馈的考试冲突的缓考信息进一步汇总,按开课单位分送到医科各学院和我院各系、教研室。
其他要求
以上申请原则上需学生本人亲自办理,如因病、因故请同学代办的,需经辅导员同意。
缓考申请须至少提前2天交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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