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郁文助学金管理办法
为拓宽资助渠道,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为培育学生的爱心奉献精神和诚实守信意识,人文学院决定设立“郁文助学金”,成立郁文助学金管理委员会。
一、设立郁文助学金的宗旨:汇聚社会爱心,有效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培育传播爱心,使广大学生奉献自己的爱心,友爱助人,关心帮助经济困难同学;传递回馈爱心,使受助同学能奉献爱心回馈母校回馈社会。
二、资金来源
1、师生捐款;
2、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个人的捐赠或资助;
3、受助学生毕业后的回报捐款;
4、资金的增值收入。
三、资金募集
1、资金募集原则。坚持在广泛动员基础上自愿捐赠的原则;资金募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进行;捐赠的财产应当是捐赠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募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学生家长及在校学生。
凡是在校期间享受过郁文助学金及其他无偿资助的学生,毕业工作后有能力时,都有义务向“郁文助学金”回报捐款。
3、捐赠人的权利
(1)凡捐款1000元以上者,郁文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皆予以颁发捐赠纪念品。
(2)对大额捐赠,郁文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可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
(3)学院可通过媒体对捐赠人的义举进行宣传报道。
(4)对较大数额的捐赠学校可举办捐赠仪式,邀请有关领导及新闻媒体参加。
(5)捐赠人名单及捐赠金额,将在学院网上公布(捐赠人要求保密的除外),捐赠名册存档。
(6)捐赠人有权检查有关捐赠账目,有权质询其所捐财物的去向。
(7)捐赠人可向受助人提出合理和合法的建议或要求。
4、捐赠资助形式
(1)以企业、团体或个人的名义向郁文助学金一次性捐款。
(2)以企业、团体或个人的名义定向捐助学生个人,可以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等形式,人数不限,数额不限,可选择捐助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内容。
(3)以企业、团体或个人的名义通过利息形式(保留本金,本金可以取回)向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捐款,款额存入郁文助学金专门账户。
5、捐赠资助办理程序
(1)一次性不定向捐款。直接存入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郁文助学金专门账户,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定期评选发放。
(2)定向捐助学生个人。①捐赠人提出捐赠要求(如学生的性别、家庭所在地、所学专业等);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向其推荐受助学生名单并提供学生的家庭情况、在校学习表现情况等有关资料;③捐赠人选择确定受助学生,定期负责向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学院备案。
四、资金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账户,按照学校会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2、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接受学校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3、接受捐赠人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查询监督,并定期向捐赠人公布资金收支情况及审计结果。
4、学院成立郁文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此助学金的管理。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主任,学工办主任担任副主任,各年级主任担任委员。具体职责是:(1)制定和修改本助学金管理办法;(2)讨论和决定郁文助学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等事项;(3)讨论和确定郁文助学金的年度预算。
五、郁文助学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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