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信用证,具体操作:
一、申请开立信用证的手续
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具体手续有三点:
⑴递交有关合同的副本及附件:
进口商在向银行申请开证时,要向银行递交进口合同的副本以及所需附件,如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证、某些部门审批文件等。
构。
6、 信用证内容明白无误,明确规定各种单据的出单人,规定各单据表述的内容。
7、 合同规定的条款应转化在相应的信用证条件里,因为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只要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开证行就必须按规定付款。如信用证申请书中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明应提交与之相应的单据,银行将认为未列此条件,而不予理采。
8、 明确信用证为可撤销或不可撤销信用证。
9、 国外通知行由开证行指定。如果进出口商在订立合同时,坚持指定通知行,可供开证行在选择通知行时参考。
10、在信用证中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转运、不接受第三者装运单据等条款。
11、我方国有商业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一般不接受要求其他银行保兑的条款。
四进口信用证申请书的填制
1、开证日期(DATE),在进口申请书右上角填写申请日期;
2、致:浙江省中国银行( TO:BANK OF CHINA,ZHEJIANG BRANCH);
3、请开列以下不可撤销信用证(PLEASE ISSUE ON OUR BEHALF AND FOR OUR ACCOUNT THE FOLLOWING IRREVOABLE LETTER OF CREDIT);
4、信用证号码(L/C NUMBER),此栏由银行填写;
5、申请人(APPLICANT),填写开证人的全称及详细地址,并注明联系电话,电传等号码;
6、受益人(BENEFICIARY),填写受益人的全称及详细地址,并注明联系电话,电传等号码;
7、通知行(ADVISING BANK),由开证行填写;
8、信用证金额(AMOUNT),填写合同规定的总值,分别用数字和文字两种形式表示,并且表明币制。如果允许有一定比率的上下浮动,要在信用证中明确表示出来;
9、到期日期和地点(EXPIRY DATE AND PLACE),填写信用证的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10、分批装运是否允许(PARTIAL SHIPMENT),此处可打√或打×,表示同意与否;
11、转运是否允许(TRANSHIPMENT),此处可打√或打×,表示同意与否;
12、装运地(港)及目的地(港)的名称,最迟装运日期(LOADING IN CHARGES、FOR TRANSHPORT TO、LATEST DATE OF SHIPMENT),如允许有转运地港,也应列明;
13、汇票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① 汇票金额,根据合同规定填写信用证项下应支付发票金额的百分之几。如合同规定所有货款都用信用证支付,则应填写信用证项下汇票金额是发票金额的100%;如合同规定该笔货款由信用证和托收两种方式各付50%,则应填写信用证项下汇票金额是全部金额的50%。
② 支付期限,主要有即期、远期,如果是远期汇票,必须填写具体的天数,如30天或60天等。
③ 付款人,付款人一般不是开证人,而是开证行或者指定银行。
14、单据条款:信用证申请书中已印就单据条款12条,第12条是“其他单据”,对上述11条中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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