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遴选工作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采取闭卷、“裸考”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
公务员遴选工作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采取闭卷、“裸考”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届时以准考证有关信息为准。
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分职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遴选单位经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遴选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职位合并按照职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对核减和合并职位在张掖党建网及时公布。资格复审由遴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复核。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主管部门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遴选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授权遴选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同时,遴选主管部门需加试文字综合写作能力的,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加试职位的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加试成绩×40%。面试及加试的时间、地点由遴选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遴选主管部门按职位表分职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遴选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考察由各遴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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