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时间安排
“中国教师资格网”春季开放时间: 3 月 15 日-7 月 28 日,期间
6 月 2—6 日系统维护,网站不开放 ; 秋季开放时间: 9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时间安排
“中国教师资格网”春季开放时间: 3 月 15 日-7 月 28 日,期间
6 月 2—6 日系统维护,网站不开放 ; 秋季开放时间: 9 月 11 日至 12
月 22 日,期间系统维护的具体时间将在秋季认定公告中发布。
安徽省内各市、县 ( 区)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春季、秋季开放期间受理认定工作,具体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等工作时间和要求,由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 ( 含参加 2017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 ) 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市 ( 县、区 ) 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 ( 各市、省直管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公告发布网址见附件 1) 。
二、认定范围对象
在安徽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
( 一)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 201x 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 二)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认定条件
( 一)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徽省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
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
( 三)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
( 四)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 五) 达到测试等级
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认定流程
( 一) 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
网” () 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 二) 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
安徽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