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人员聘用管理制度改革(共 453 9字) 摘要:文章立足三明市国有林场改革经验, 系统地分析思考了人员聘用、工资分配等有关问题, 并提出了解决有关问题的具体建议。以期通过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 充分调动广大国有林场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确保国有林场下一步的改革能够顺利推进。关键词:国有林场管理制度人员聘用改革三明市国有林场是以生态公益林管护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基层林业单位,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一些成就,为地方经济、生态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国有林场的发展, 也逐渐出现了管理机构庞大, 供养固定职工多, 管理成本高, 经济负担沉重等问题。尤其是国务院《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出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已成为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原则。为适应新时期林业发展要求, 国有林场必须进行管理制度改革, 其中人事管理制度作为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 是改革的关键。本文在全面总结三明市国有林场实行人员聘用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上, 提出一些见解和建议, 以期为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提供参考。一、基本情况三明市国有林场的人事制度改革于 1992 年开始探索, 199 8 年实行了“定岗定员和转岗分流”。 2003 年, 作为三明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改革的试点单位, 三明市林业局牵头启动了市属 13 个国有林场的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并于 200 5 年3 月完成。通过改革实现了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近年来, 人事管理机制的改革也在不断完善,在定编定岗、聘用管理、减员减负、职工社保等方面进行了革新, 实现了人事和收入分配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二、主要措施 1. 定编定岗,实行减员增效。随着国有林场承担任务的转变,重新定编定岗, 实行减员增效变成当务之急。在实际操作中, 我们对原国有林场的在编在岗、人员结构、用人用工、职工待遇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重新进行岗位设置。按照“精简、高效、协调”的原则, 结合国有林场实际, 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考虑到国有林场工作的特殊性,在岗位结构比例上进行了的调整,在精简管理岗位的同时,相应地提高专业技术岗位和森林管护培育等林业技能岗位比例,使竞聘上岗岗位设置更加合理。 2. 竞聘上岗,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的人事管理制度。除组织人事部门等少数岗位采用直接任命外,其他岗位一律遵循公开公正、精干高效的原则, 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录用后严格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 工资待遇实行岗位绩效。未能竞聘上岗的人员根据个人专长实行分流。 3. 创新管理,实行岗位和绩效工资制度。在内部管理上, 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分配重点向生产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4. 拓宽渠道,妥善安置职工。改革过程中要把解决好职工社会保障、就业等涉及林场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放到突出位置。人员实行聘用制后, 除纳入事业编制的人员外, 其余人员依照相关法规, 本着公开公正、稳妥有序、保障权益的原则, 采取内部退养、经济补偿、提前退休等多种方式进行妥善安置,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5. 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国有林场职工利益。解决职工养老保险是深化林场改革的突破口, 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 为职工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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