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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班会课教案.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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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班会课教案
〈〈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班会课教案教育目标: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方式和方法: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案例一:年月日
〈〈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班会课教案
〈〈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班会课教案教育目标: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方式和方法: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案例一:年月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
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多元。
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请学生指出所知的违法行为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
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预防青少年犯罪案例二三四案例二: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
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灵机一动,谎称白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
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
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
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
从此,他经常拨打,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
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
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三:闵某,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年月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
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
月日中午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
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年。
案例四: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
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
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
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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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