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府办〔 200 8〕 18号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有关部门: 《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 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主题词: 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方案通知抄送: 市交通局;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 8年2月 26 日印发(共印 20 份) ~2~ 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目前, 我县农村公路总里程 公里, 其中:县道 公里,乡道 公里,村道 公里,占全县公路总里程的 % 。随着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快速推进,农村公路里程还将不断增加。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 2006 〕 42号) 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要求,本着有利于养护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调动每个职工积极性的原则实施养护体制的全面改革。通过改革,改变传统的公路养护作业方式与经营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提高公路的服务水平,提高公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畅通,为县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目标: 管养分离、事企分开。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转变传统的模式和观念,以市场为主导,调整思路,推行体制机制改革, 使公路养护进入市场。争取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妥善解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遗留问题和职工后顾之忧。通过全面的改革, 基本建立起“公开竞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社会监督”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路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3~ 二、推进管养分离、事企分开对现有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进行改革重组,设立公益性事业性质的公路管理部门( 公路管理所) 和企业( 养护公司)。新设立的公路管理部门实行全员聘用制,定编定员、定岗定职,其中领导干部按干管权限进行聘任。人员编制严格按照交通部有关文件规定,依据川办发〔 2007 〕 42号“县公路管理机构编制数由省交通厅, 省机构编制部门并按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办理”。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和我县公路管理实际,新设立的公路管理部门拟定人员编制数 10人, 其中: 所长 1人, 副所长 2人, 综合办公室 5人(主任 1 人、会计 1 人、出纳 1 人、驾驶员 2人) ,安全生产股 2 人(股长1 人、办事员 1人)。新设立的公路管理部门的职能配置,依据川办发〔 2006 〕42 号文件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承担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拟订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养护工作,负责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对养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新设立的公路管理部门为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足额支付。组建成立公路养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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