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2
第三章市域城乡统筹规划2
第四章城市规划区城乡空间协调发展规划15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17
第六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规划1820年达到98%,2030年达到10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5年达到90%,2020年达到95%,2030年达到100%。
环境建设目标
2030年,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40天。
节能减排目标
2015年,;2020年,;2030年,。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3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第十条发展战略
区域发展战略:内聚外联,区域中心;
产业发展战略:战略新兴、服务旅游;
空间发展战略:新城引领、沿江组团;
生态发展战略:保护环境、生态宜居;
社会发展战略:和谐发展、城乡统筹。
第三章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第一节城乡统筹规划目标和战略
第十一条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1•强化乐山作为成渝经济区西南部中心城市的区域地位,形成强中心,带动区域发展。
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至2030年,城镇化水平力争达到70%o
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形成功能结构互补、空间布局融合、生态环境协调、基础设施共享、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社会服务统筹管理的城乡协调发展格局
第十二条城乡统筹发展策略
1•强化乐山市区的中心职能,以城镇为依托,以交通干线为纽带,统筹城乡经济发展。
强化中心城区和县城在市、县的中心地位,大力发展重点镇,提升小城镇人口吸纳能力,形成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
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统筹建设,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水平。
建立城乡统一制度,构筑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
第十三条新村建设规划要点
、改造、迁并、整合等方式,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鼓励建设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居民点,妥善安置和引导需搬迁整合的村庄村民,向集中居民点集中。以中心村、生态村整治为重点。
2对现有人口在50人以下的规模过小、发展条件过差的村庄,原则上予以适当撤并,逐步引导人口向其它人口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或其它村庄转移,引导人口合理集聚。
对位于严格保护区或控制开发区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行洪区、滞洪区内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向其它位于禁止建设区外的村庄转移;对存在地质灾害威胁、受地形限制交通条件难以改善的村庄,逐步缩减用地规模,逐步向其它交通条件较好的村庄、镇、城市转移,或在用地和交通条件较好、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地方集中建设农村居民点。
对于城镇建设发展各类建设项目或大型交通设施、基础设施廊道内所涉及到的村庄,应与城镇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项目的安排密切衔接,相互协调,结合规划布局的要求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置或改造。
属于近郊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应与城市居住区规划统筹考虑,统一安置,逐步搬迁对大型交通设施、基础设施廊道存在影响的村庄,向居住社区集中。
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改善居住环境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规划新农村每户90-150平方米宅基地。
第二节人口与城镇化
第十四条市域人口发展战略
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人口向城镇、村庄集聚区转移;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劳动力素质,吸引高素质人才;完善康体养老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应对老龄化社会。
第十五条市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预测2015年市域总人口为365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为375万人;2030年市域总人口为400万人,
规划预测2015年市域城镇化率为50%,城镇人口为183万人;2020年,市域城镇化率为56%,城镇人口为210万人;2030年,市域城镇化率为70%,城镇人口为280万人。
第三节产业发展规划
第十六条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及目标
坚持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旅游兴市的总体战略,拓展乐山发展的新空间、强化新动力,实施项目、城镇、开放、科技四大带动,突出“统筹、创新、绿色、开放”的发展要求,发展以硅材料及光伏产业、冶金建材、化工等三大产业为核心,以临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新增长动力,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旅游业及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打造优质生态产业基地、光伏产业基地、西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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