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项目开发奖励办法
第一条综述
第二条为调动参与产品产品项目开发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产品开发质
量和开发效率,促进产品项目开发人员深入市场,及时跟踪产品的使用情况,打造高质量高价值好与人员。
3)维护奖金(奖励3)
维护奖金(奖励3)=奖励1的5%-8%。发放对象:运维团队参与人员。
4)特殊奖励(奖励4)
特殊奖励(奖励4)=最高为奖金总金额的10%为特殊奖励;
第七条奖金浮动
1、工期奖金:
项目提前完成时,按比例增加奖金发放额度,滞后时按比例减少发放额度。增减上限为奖金基础数额的50%。比例计算方法为:浮动比例=(计划工作日-实际工作日)/计划工作日。当增加比例大于50%时,按50%
计算,当增加比例小于-50%时,按-50%计算。当项目未完成立项时所计划的质量目标时,此条无效。
例如,项目计划用100天完成,项目组实际用了80天,确定的工期基础奖金额度为1万元,则浮动比例为(100-80)/100=20%,实际实际工期奖金额度为10000×(1+20%)=12000元。项目计划用100天完成,项目组实际用了120天,则浮动比例为(100-120)/100=-20%,实际每例的奖金额度为10000×(1-20%)=8000元。
2、品质奖金:
当项目未完成立项时所计划的质量目标时,按比例减少奖金发放额度,比例计算方法为:
减少比例=(实际缺陷数量-计划缺陷数量)/计划缺陷数量当减少比例大于50%时,按50%计算,当减少比例小于0时,按0计算。
例如,项目的计划缺陷数为100,实际缺陷数为120,确定的基础奖金额度为10000元,则减少比例为(120-100)/100=20%,实际每例奖金额度为10000×(1-20%)=8000元。开发过程中,在内部质量审核时,由于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标准等问题,被下达《产品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的,每下达一次《产品整改通知单》,扣除项目组研发人员项目品质奖金总额度的10%。
第八条奖金发放
1、工期奖金:按项目进度里程碑,采用每个月度按项目完成的里程碑
奖金数额发放;
2、品质奖金:项目通过上线验收,进入试运行阶段后,经产品开发部
门总负责人,技术团队总负责人验收,按品质控制要求确定品质奖金实
际发放数额。由项目负责人提供人员奖金表,部门主管及技术负责人一
次发放50%,另外50%作为质量保证金累积进入个人年终奖或半年奖;
其余参与人员一次发放60%,另外40%作为质量保证金累积进入个人
年终奖或半年奖;公司系统质量保证期间为3个月-6个月。
3、实发运营奖励(奖励2):运营团队负责人核算本部门参加项目人
员的工作量并进行百分制打分,确定个人发放比率,与项目工期奖励同
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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