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39号令(土地招牌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39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
国土资源部39号令(土地招牌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39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徐绍史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39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徐绍史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国土资源部39号令(土地招牌挂)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