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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台州学院委员会文件
台学院团发〔201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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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春先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
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省委《关于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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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台州学院委员会文件
台学院团发〔201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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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春先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
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省委《关于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开展“青春先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团市委《关于印发〈台州市“青春先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结合我校团的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意义
为确保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青年先锋活动的扎实推进,充分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校团委决定号召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青年深入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投入到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争当优秀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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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和团支部文化建设“六个一”活动中,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展示宣传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二、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
三、展示内容
“青春先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是指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校各级团组织按照团省委、团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共青团“5+2”工作格局(“五大行动”:浙江青少年励志成才行动、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浙江志愿服务行动、浙江青少年关爱行动、浙江青少年平安行动;“两项工程”:共青团区域整体化建设工程,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研究基础工程),深入实施“两个试点省”建设(“全团统筹城乡团建试点省”和“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省”),团结带领广大团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投入“两创”总战略火热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通过层层展示评选,明年“五四”前全校评出30例“青春先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其中基层团组织15例、团员15例。
四、活动步骤
1.申报推荐。全校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向所在二级学院团委主动申报闪光言行。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及时发现基层团组织和团员的闪光言行,定期进行梳理汇总。
2.展示宣传。各二级学院团委对梳理汇总的闪光言行,通过展板、横幅、主题班团会文件、信息公告栏、网络、黑板报、短信等形式,每月选取典型闪光言行进行公开展示,及时宣传报道,在团员青年中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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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评选。在申报推荐和展示宣传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团委可以结合开展“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创业之星”、“奉献之星”、“自强之星”、“道德标兵”活动,每月自行对基层团组织和团员的闪光言行进行集中评选,评出的前两名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推荐到校团委。校团委每月评选30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其中基层团组织15例、团员15例。
五、申报推荐
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可通过点击台州学院团委网站下载“创先争优闪光言行”评选活动申报表。可自荐,也可推荐其他基层团组织和团员。申报推荐内容包括被申报推荐对象的名称(姓名)、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申报推荐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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