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边际效用学派
《经济学说史》History of Economic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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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边际效用学派
本章重点问题
边际学派的先驱
庞巴维克的边际效用价值论
庞巴维克的时差利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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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边际效用学派
本章主要内容
一、边际效用学派概述
二、奥地利学派
三、数理学派
四、美国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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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边际效用学派
一、边际效用学派概述
边际效用学派,简称边际学派,于19世纪70年代初同时出现于西欧几个国家,是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一个主要流派。它是对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初期创建、发展、宣传边际效用价值论,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其他经济理论的为数众多的人物和学派的统称。它们都主张边际效用价值论,但在资本理论、分配理论上不尽相同;在价值理论上,各自的理论结构、表述方式、具体论点、思想深度和矛头所向也有明显的差异。
其奠基者是几乎同时独立提出主观价值论的三位经济学家: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和法国的瓦尔拉斯。
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两个大支派:
一个是以心理分析为基础的心理学派,其主要代表是奥地利学派的门格尔、维塞尔和庞巴维克等人;
另一个支派是以数学为分析工具的,以英国的杰文斯、洛桑学派的瓦尔拉斯和瓦尔拉斯的继承人帕累托为代表的数理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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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边际效用学派
边际效用学派的产生和发展
—18世纪的边际学派先驱
英国经济学家尼古拉·巴尔本(1640—1698)是近代较早论述商品价值由效用决定的经济学家。他在《贸易概论》(1690)一书中讲到,一切商品的价值来源于它们的效用,而商品的效用在于满足人的需要或欲望。
瑞士数学家丹尼尔·伯努里(1700—1782)1738年发表《测定风险新理论之解说》,提出边际效用及边际效用递减思想,被证明是边际效用概念最初发现者。他提出“财富的任何增加,不管多么微不足道,总会使效用增加,而且,来自财富的任何微小增加量的效用将同先前占有的物品量成反比例。”
意大利经济家费迪南多·加里安尼(1728—1787)于1751年发表的《货币论》一书中较早地把效用同稀少性联系在一起,从而为边际效用分析打开了道路。意大利经济学家彼得罗·维里(1728—1797)和法国哲学家埃蒂耶纳·孔狄亚克(1715—1780)也论述了与加里安尼类似的思想。
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边沁(1748—1832)提出所谓效用,是指物品能使人获得幸福和避免痛苦的能力。同时提出了幸福(也即效用)的递减法则,认为一个人占有的财产越多,他从增加的财产上所获得的幸福量越少。杰文斯正是依据边沁的哲学原理建立起自己的经济学理论体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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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边际效用学派
较早使用边际效用说明价值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威廉·福斯特·劳埃德。他用第一、第二、第三盎司……食物对一个饥饿的人的意义来具体说明人们对价值的估价。他说:“他的食物短缺时,他对现有食物的估价是很大的,换言之,他置于其上的价值是很大的;当食物供给增加时,他对它们的估价就减低了,换言之,他给予它们较小的价值。”这实际已揭示了边际效用递减的思想。
爱尔兰经济学家朗菲尔德几乎与劳埃德同时提出了与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劳动价值论不同的价值观点。他把任一物品的效用下定义为它直接或间接满足人的欲望或需要的能力;而价值则被理解为某物品交换其他物品的能力。认为价值可以用劳动衡量的是那样一部分:它是在所谓最不利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在这种条件下,为生产一定量商品需要花费最多的劳动。他在这里实际上提出了边际成本的概念,用来说明价值决定一个方面,即供给。同时,朗菲尔德还提出了边际需求的概念。他认为:“一个人对任一商品的需求强度的大小,即是他愿意并且能够为该商品支付的数额,或是他不愿意没有该商品,从而放弃该商品时他所提供的喜悦的数额。
朱尔·杜比特(1804—1866)是法国工程师。他在研究实际经济问题和政策抉择中运用了边际效用原理与方法,他的论文《公共工程效用的测量》(1844)和《论通行税和运输费用》(1849)是这种运用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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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边际效用学派
赫尔曼·海因里希·戈森
在边际学派先驱中,德国经济学家赫尔曼·海因里希·戈森(1810—1858)占有主要地位。
他在《论人类交换规律的发展及由此而引起的人类行为规范》(1854)中,重申了效用价值论,同时提出了人类满足需求的三条定理(后来被称为“戈森定理”),从而为边际效用价值论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三条定理是:
欲望或效用递减定理,即随着物品占有量的增加,人的欲望或物品的效用是递减的。
边际效用相等定理,即在物品有限条件下,为使人的欲望得到最大限度满足,务必将这些物品在各种欲望之间作适当分配,使人的各种欲望被满足的程度相等。
在原有欲望已被满足的条件下,要取得更多享乐量,只有发现新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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