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
GF 1001 — 2001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The First Series of Standardized Forms of Words with
Non-standardized Variant Forms
2001 – 12 – 19 发布 2002 – 03 –31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
目录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 2
4 整理异形词的主要原则…………………………………………… 2
5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说明…………………………………… 3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4
附录:含有非规范字的异形词……………………………………11
前言
本规范规定了普通话书面语中异形词的推荐使用词形。
本规范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提出立项。
本规范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
本规范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试行。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语文报刊协会。
本规范起草人:李行健、应雨田、谢质彬、孙光贵、邹玉华、张育泉、郗凤岐等。曹先擢、傅永和、高更生、苏培成、季恒铨任顾问。湖南常德师范学院、山东潍坊学院和湖南长沙师范学校有关人员参加了研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
GF 1001-2001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The First Series of Standardized Forms of Words with
Non-standardized Variant Forms
范围
本规范是推荐性试行规范。根据“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区别对待、分批整理”的工作方针,选取了普通话书面语中经常使用、公众的取舍倾向比较明显的338组(不含附录中的44组)异形词(包括词和固定短语),作为第一批进行整理,给出了每组异形词的推荐使用词形。
本规范适用于普通话书面语,包括语文教学、新闻出版、辞书编纂、信息处理等方面。
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
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5年12月27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广播电视部发布)
简化字总表(1986年10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1月26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发布)
GB/T 16159-1996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3 术语
异形词(variant forms of the same word)
普通话书面语中并存并用的同音(本规范中指声、韵、调完全相同)、同义(本规范中指理性意义、色彩意义和语法意义完全相同)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
异体字(variant forms of a Chinese character)
与规定的正体字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本规范中专指被《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的异体字。
词形(word form/lexical form)
本规范中指词语的书写形式。
语料(corpus)
本规范中指用于词频统计的普通话书面语中的语言资料。
词频(word frequency)
在一定数量的语料中同一个词语出现的频度,一般用词语的出现次数或覆盖率来表示。本规范中指词语的出现次数。
整理异形词的主要原则
现代汉语中异形词的出现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涉及形、音、义等多个方面。整理异形词必须全面考虑、统筹兼顾。既立足于现实,又尊重历史;既充分注意语言的系统性,又承认发展演变中的特殊情况。
通用性原则
根据科学的词频统计和社会调查,选取公众目前普遍使用的词形作为推荐词形。把通用性原则作为整理异形词的首要原则,这是由语言的约定俗成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据多方考察,90%以上的常见异形词在使用中词频逐渐出现显著性差异,符合通用性原则的词形绝大多数与理据性等原则是一致的。即使少数词频高的词形与语源或理据不完全一致,但一旦约定俗成,也应尊重社会的选择。如“毕恭毕敬24——必恭必敬0”(数字表示词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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