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
金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1、李某 2007 年月平均工资为 7000 元(年工资8400 元), 2009 年月平均
工资为 12000 元(年工资1440合同编号: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
金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1、李某 2007 年月平均工资为 7000 元(年工资8400 元), 2009 年月平均
工资为 12000 元(年工资144000 元)
2、2008年a公司所在设区的市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年
工资为 14400 元), 2009 年 a 公司所在设区的市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为 15000 元(年工资为 180000元)。
数字没搞错吧!中均工资吧!如搞错了,
就没办法计算。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
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而不是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以李某在被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由于李某的月平均工资为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故可以作为计算基数。
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
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
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而不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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