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试验取样方法及要求
砂50公斤 碎石80公斤(5~10mm16公斤,10-25公斤64公斤加
一块10公分不规则母岩,6块50x50mm正方块),粉煤灰15公斤,
水泥 20 公斤
(一)、水泥
1、质量要求
水泥的品质应》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 局部修订条文(铁建设【2009】152号)要求。
2 、取样方法要点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的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试 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3、取样频次
新选货源或者使用同厂家、同编号的硅灰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产品需要做全 指标形式检验,指标包括:烧失量、比表面积、需水量比、28d活性指数、氯离子含量、二氧 化硅含量、含水率。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在用硅灰,同厂家、同编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301为一批,不足301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一次,检测指标:烧失量、比表面积、需水量比、28d活性指数。监理单位 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1次。
在进行送检时必须能提供出厂家质量证明文件。
(五)外加剂
1、质量要求
外加剂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 标准局部修订条文(铁建设【2009】152 号)要求。
2 、取样方法要点
掺量大于±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1,掺量VI%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1,不足 100t或501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取得 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规定进行检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 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六)细骨料
1、 质量要求
细骨料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 标准局部修订条文(铁建设【2009】152 号)要求。
2、 取样方法要点 料堆上取样: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
致相等的砂共 8 份,用四分法缩分成 1 个样品。
皮带运输机上取样:应在皮带运输机的机尾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 4 份,用四分法缩 分成一个样品。
火车、汽车、轮船上取样: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 8 份,用四分法缩分成一 组样品。
每组样品取样数量应根据试验项目而定,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下表所规定的最少取 样数量;须作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结果,可用同组 样品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所取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
试验项目
最少取样数量(g)
筛分析
4400
表观密度
2600
吸水率
4000
紧密密度和堆积密度
5000
含水率
1000
含泥量
4400
试验项目
最少取样数量(g)
泥块含量
20000
石粉含量
1600
人工压碎指标
各粒径1000g
有机质含量
2000
云母含量
600
轻物质含量
3200
坚固性
各粒径1000g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50
氯离子含量
2000
碱活性
20000
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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