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境监察案例分析考题单位: 姓名: 成绩一、 2015 年3月5 日某乡 N 村群众向县环保局投诉,称自 2015 年1 月以来,该村 A 食品厂新上了一条豆制品生产线, 其中的锅炉烧煤燃烧产生大量烟气, 使附近农田果园受到污染损害,要求赔偿损失。县环保局受理了此案,经县环境监测中心 3月6 日取样化验发现,锅炉烟囱排放的二氧化硫, 严重超标, 持续时间长, 是造成附近农作物、果木损害的主要原因, 而县环保局在 200 4年1月5日对A 厂下达了环评批复,A 厂在同年3月5 日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正式投产, 但新上生产线的锅炉并未向环保部门申报且未上任何处理设施, 故县环保部门对 A 厂作了如下处理决定: 1 、该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二十五条规定, 擅自增加了生产线, 应当马上停产并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限在 6月5 日前报县环保局进行审批;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该厂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责令停产并处以五万元的罚款。问:县环保局对 A 厂以上处理决定是否正确?请进行分析。( 20 分) 答: 处理决定不正确。该县环保局对 A 厂处理适用法律条文不正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该厂擅自增加了生产线, 应该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同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应当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 2 、该厂超标排放废气且未向环保部门依法缴纳废气排污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 并按《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补缴废气排污费并处以罚款, 如若该厂拒不改正继续实施非法排污行为,再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3、对群众提出的补偿要求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予以补偿。二、 2015 年4月3 日上午 8 点半, 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M 在对该县 B村C 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 因近几天雨水过多, 该厂的三级废水处理池均爆满, 无法及时处理生产废水,一级池上搭放了一根明管排污,直接排入当地小河, M 当即采取以下执法程序: 1、对企业亮明了身份, 并进行了现场拍照;2、现场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3、当场向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取掉明管,停止非法排污行为; 4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载明了以下内容:C 企业的法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地址; 违法排污的事实和证据; 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本单位的名称和决定日期。 5 、通知县监测中心对明管排污口进行了监测采样。然后,在 4月7日上午, C 企业向县环保局提交了改正材料,并附具了现场图片, M 和同事 N 在当天下午到 2 现场进行了确认无误。 5月1 日下午, M 和同事 N 以暗访形式再次对 C 企业进行了复查, 结果发现该厂仍在非法排污, 当即告知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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