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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客运包车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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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客运包车合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
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
(粤交〔2021) 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广东南粤通客运联 网中心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广东省客运包车合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
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
(粤交〔2021) 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广东南粤通客运联 网中心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进一步规范我省道路旅客运输及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激发我省道路客运市场活力,更好满足我 省人民群众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需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交通 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经省司法厅 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 下。
一、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控股51%以上)营运客车车辆数达不到相 应客运班线或包车客运经营条件,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 规定(2016第二次修正)》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取得的经营 许可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且已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或道路包车 客运经营许可的,可继续经营至经营权有效期满,期满后由原许可机 关收回相应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或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
二、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控股51%以上)营运客车车辆数达不到相 应客运班线或包车客运经营条件,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 规定(2016第二次修正)》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取得的经营 许可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但未取得相应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或道路
包车客运经营许可的,母公司应当收回相应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或 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自行经营。
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控股51%以上)营运客车车辆数达到相应 客运班线或包车客运经营条件,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 定(2016第二次修正)》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取得的经营许 可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但未取得相应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或道路包 车客运经营许可的,母公司可选择收回自行经营或由其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经营。由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的,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向 原许可机关重新申请相应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或道路包车客运经营 许可。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5日
甲方(包车方):
乙方(承运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的有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车事项
(一) 包车类别:
(二) 包车时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三) 包车起讫地自 省 市 县至 省
市 o为—程包车,路程约—公里,主要途经地:
(四)包车人数(含导游、工作人员)共 0
二、 承运车辆
(一)座以上—客车—辆,车牌号:0
三、 包车费用
(一) 包车费用为 元/台,共—台,合计人民币 元
(大写:拾 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 包车期间产生的路桥费、停车(保管)费,油费及司机的 食宿费、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 结算方式
由双方自行协商支付。
五、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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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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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