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协议
委托编号:0809-1641GZG12205
项目名称:膀胱容量测量仪及内镜诊疗装置 委托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受托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
招标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16205
委托人(招标代理协议
委托编号:0809-1641GZG12205
项目名称:膀胱容量测量仪及内镜诊疗装置 委托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受托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
招标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16205
委托人(甲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签约时间:2016年2月22日
受托人(乙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广州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膀胱容量测量仪及内镜诊疗装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 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膀胱容量测量仪及内镜诊疗装置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项目预算:人民币四万元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 委托权限及范围: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下列事项: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为委托人的项目组织实施招标;
2、 代理委托人处理所委托招标项目的询问、质疑等事务。
三、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是招标的主体;
2、 提供招标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其准确性;
3、 审定受托人拟定的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
4、 积极配合受托人开展工作,必要时协助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
5、 派员参与项目的开评标会议;
6、 依法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7、 组织项目验收;
8、 委托人应对招标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招标项目公正性的信息 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9、 项目完成后,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粤财采购[2004]4号文件规定向 受托人提交合同、项目验收证明、资金支付文件及证明。
四、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对委托人委托的项目实施招标;
2、 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
3、 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并发售文件;
4、 必要时组织答疑会或现场勘察;
5、 组织项目的开评标会议;
6、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 及时解答委托人及投标在招标过程中的问题;
8、 保证整个招标过程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9、 应对招标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招标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 利害关系人。
五、 中标人的确定
1、 委托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推荐报告确定;
2、 委托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委托人确定采用以上[(选择1或2)款定标程序。
六、 代理费用及支付
1、 受托人不向委托人收取代理费用;
2、 受托人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1980号)执行,按各分包独立计算。
七、 协议的变更、中止、解除
1、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 如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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