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校基建财务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
郭业军 郭维菊 齐艾玲 【摘要】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将基建账纳入高校(大账),对高校基建财务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针对目前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基建财务内部控制,配合新制基建项目的确定往往以基建人员为主,编制项目建议书、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施工设计、竣工验收等环节,都是由基建人员完成。财务人员只管按合同规定付款、记账、算账、报账,对于违反项目决策程序、合同不合理变更、随意挪用基建资金等不合理现象财务监督实施不力。
(三)未对投入使用的竣工验收项目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确定基建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近几年来,大批基建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却没有相应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或交付使用资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四)基建、审计、资产、财务等部门协调度不足
作为高校的内部管理机构,基建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工程施工管理,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工程跟踪审计和工程决算审计,资产部门主要对完工后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财务部门主要是付款、记账和竣工财务决算。由于专业分工细化、部门利益分散化造成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及时,信息不对称、各部门相互误解等。如项目没有资金预算就开工建设,资产转账不及时,竣工项目定案不及时等。
(五)基建财务人员能力单一
目前基建财务复合型人才匮乏,从基建会计核算情况来看,由于许多会计是半路出家,缺乏系统的基建会计、工程预决算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从而导致在会计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中出现不规范的行为,不能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成本,难以满足会计核算需要。
(六)缺乏对基建财务风险控制的有效机制
近几年,高校大规模新建、改扩建校区,动辄几亿甚至几十亿的资金,国家拨款不足10%,大量投资为学校自筹,国有资产不能抵押,高校资金运作风险很大;基建项目概预算粗糙,为取得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批复,投资规模报小建大;项目变更缺乏论证,随意性大,“先斩后奏”,建设成本增加,财务监督失位;边建边改建完后再改变用途,资金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和浪费,导致建设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
三、加强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一)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度
基建财务人员首先要掌握基建项目审批程序、项目批准文件及合同。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招标合同,施工企业若将合同进行分解和转包,财务部门可拒绝付款。支付工程款收据或发票章必须与合同章相符。学校应制定变更项目预算审批权限,确实因设计变更需要追加预算,须经有关会议同意后,按实际发生数或费用预算定额确定变更后的预算增减额。项目完工后,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审查工程款的支付情况,核对工程项目决算审定书中的甲供材料及设备是否按规定全额扣除,数量及金额是否正确等。
(二)实施工程项目全过程财务参与、监督、控制
实行基建项目全过程的控制,充分发挥基建财务管理职能是实现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应当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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