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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账管理规定
正佳兴内部对账管理制 核对流程:
1、每位会计人员日常做好账务处理,并定期(如:每星期一)通过“查询功能”或“设置检查功能”自我检查具有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相符和辅助项目核算是否串户,但最迟在次月5日前应当检查完毕。如果每位会计各自的会计账核对于次月5日前没有检查完毕,会影响到其他会计人员的工作,如:成本核算和差错账务的调整,同时也会影响到15日出报表。
2、次月10日下午主办会计应当对会计账进行全面核对,对存在的差错应当及时要求修正。
3、次月15日在出报表前,主办会计要对会计账再次核对一遍,以避免结账后返工。
第十条 会计账账核对主要包括:
1、损益科目方向检查:检查一级损益科目是否记错方向。
2、收入成本数量检查:检查每个品种的收入数量与对应的成本数量是否一致。
3、明细科目检查:检查末级科目在归属二级三级科目时是否有串户。比如应收应付款项,如果设置多层分类,容易造成一个单位有几个往来,会影响与客户或供应商的对账工作。所以,应当经常检查。
4、存货移动加权平均价检查:通过日常掌握成本信息和自己的判断力,检查每个品种的移动加权平均价是否合理,尤其是不允许存货出现负数。
5、待摊预提项目检查:检查每月待摊预提项目是否待摊预提。
6、科目辅助项目检查:检查科目辅助项目(末级科目)是否重复设置,尤其是新增的末级科目一定要慎重检查是否重复才能新增。
第三章 监控与对账
第十一条 监控与对账,是指会计责任人应当定期(如:每星期一)与仓库、车间、销售会计(内勤人员或开票员)、出纳、行政部及各部门核对存货账、车间领料台账、销售台账、货币资金账(出纳账)、固定资产台账和各部门费用台账进行监督,以确保账账、账物相符。
第十二条 监控是财务对公司与财务有关的存货实物,会计账目设置、报表编制要求,以及日常的数据变动进行管理,依保证公司财、物的安全、真实、数据准确。
第十三条 监控与对账时间:
1、销售台账:应收会计与销售人员台账每星期对账一次,次月2日前对上月的销售台账全面核对确认。
2、存货账:会计与仓管员每旬对账一次,次月4日前对上月的存货账全面核对确认。
3、车间领料台账:会计、仓管员与车间统计员每旬对账一次,次月4日前对上月车间的领料数量、消耗数量和在产品数量全面核对确认。
4、货币资金账:财务经理或主办会计每月至少4次不定期突发盘点出纳员管理的货币资金账,并双方签字确认;同时在月终后6天内根据银行对账清单,通过编制银行余额变动情况表进行对账确认。
5、固定资产台账:报表编制完毕后5天内,由会计与行政部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固定资产台账”,并跟踪、反馈行政部对资产实物管理的状况。
6、各部门费用台账:次月9日向各部门提供费用明细账,并进行核对确认。
第十四条 对账流程:
1、应收货款由应收会计主动提供资料给客户对账确认,
2、应付由供应商提供资料采购对账、财务复核确。
3、会计对存在的差异或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向上级领导请示处理意见。
4、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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