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第三节一般股票与优先股票
平凡股票股东的其他权利 其它权利: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转让股票以及优先认股权 优先认股权:股份
股票第三节一般股票与优先股票
平凡股票股东的其他权利 其它权利: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转让股票以及优先认股权 优先认股权:股份公司增发新股时,原股东按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价格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目的是保证股东的持股比例、利益和持股价值。 对权利的处理方式:行使、转让和放弃 股东是否拥有权利取决于股票购置时间与股权登记日的关系 平凡股票股东的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 遵照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交纳股金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不得退股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担当的其它义务 优先股票的内涵 定义: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的股票〔优先安排股四盈利和财产〕 优先股票的内涵:代表着公司的全部权〔与平凡股票一样〕和取得相对固定的股息收入〔与债权定期取得债息一样〕 就权利而言,优先股票具有的权利与平凡股票具有的根本权利不同,有些权利是优先的,这是指安排权利;有些权利受到限制,如投票表决权等。 优先股票的意义 对公司而言,一是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公司股本;同时因为其股息固定,又可以减轻利润安排的负担。二是由于股东无表决权,这样可以削减公司经营决策权的变更和分散。 对投资者而言,从踊跃意义上讲,收入稳定,而且在清偿财产时依次也靠前,平安性高;从消极意义上讲,在公司利润高时,不能获得利润安排,收入会低于平凡股东。 优先股票的优先条件 安排股息的依次和定额 安排公司剩余财产的依次和定额 行使表决权的条件、依次和限制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股份的条件等 优先股票的特征 股息固定:股息在发行股票时就预先确定, 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无关。 股息安排优先:股息支付发生在平凡股票之前。对公司盈利先支付债权人的本金和利息;其次才是优先股东股息;最终是平凡股东股息 剩余资产安排优先:公司破产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安排处在债权人和平凡股东之间 一般表决权:一般状况下不行使表决权,只有在涉及到股东权益的议案时才能行使表决权。 优先股票的种类 遵照优先股息在当年未能足额安排时,能否在以后年度补发分为 :累积优先股、非累积优先股 〔分类的角度〕 遵照能否参加或局部参加本期剩余盈利的共享分为 :参加优先股、非参加优先股 遵照在必须条件下能
股票第三节一般股票与优先股票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