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旅游的五大特征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时,还会有更多的旅游要素被总结和拓展出来。
最后,体现在管理视角的全局性。全域旅游突破以往旅游的边界,不论是在资源挖掘和组合、产业关联和联动、市场互通和交流方面,还是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人力资源的配置、运行机制的搭建方面,都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各行业各部门,因此,在日常的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当中,就需要旅游资源所在地政府以全局性的视角统筹谋划,以旅游主管部门为核心,汇聚交通、市政、运管、市场监管和行业协会等各关联管理主体,建立一个适合旅游业发展特点的复杂管理系统,满足新发展阶段全域旅游发展运行的需要。
全域旅游的整合性与全局性的区别在于,全局性主要体现在谋篇布局阶段,从上文所述的3个视角规划全域旅游的发展,而整合性则主要体现在具体推动中,在全域旅游的运行中整合资源所在地的产业、要素和社会治理。
在3个方面的整合中,产业和要素分别代表全域旅游的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社会治理则贯穿全域旅游各方面,是为全域旅游运行保驾护航的“配套设施”[5]。通过整合产业和要素,全域旅游可以将资本、劳力、土地和技术等现代生产要素和三大产业的资源加以融合,借助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智能终端的不断普及,提高关联效率和程度,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新产业集群和旅游要素集合,借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整体有序稳步发展[6]。在社会治理层面,则需要超越以往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统领模式,借国家推动文旅融合的改革契机,以全域旅游项目联席会议、旅游行业党委乃至全域旅游党工委等机制和机构,破除制约旅游发展的资源要素分属多头管理的体制障碍,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导向引领作用,促进全域旅游的全面整合[7]。
全域旅游的带动性,主要是指全域旅游对旅游资源所在地各方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强调的是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将要达成的效果。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总體布局的角度分析为例,在经济层面,通过发展全域旅游,将原先较为封闭的旅游业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门类各部门,不仅可以通过消费乘数效应,带动经济总体状况的复苏和提升,还可以通过经济脉络的循环,将各行业部门联系得更加紧密,促进经济的总体均衡协调发展[8];在政治层面,通过构建更加适应全域旅游整合后的社会治理需求的体制机制,更高效地调配社会资源和旅游要素,更科学地设立和执行配套政策法规,更全面地优化社会治理反应机制,从而在满足全域旅游产业运行的基础上,推进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在文化层面,通过贯彻“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发展理念,明确文化需求是旅游活动的重要动因、文化资源是旅游发展的核心资源,以文旅融合为契机,推动文化和旅游相互支撑、优势互补、协同共进,推动两者的深度融合,形成新的发展优势和增长点,释放新动能,在赋予旅游深刻内涵的同时,增强公民文化自信,提升国家整体软实力;在社会层面,通过全域旅游的各项建设,切实改善公民的居住环境,并通过旅游产业带动就业、旅游收入促进经济循环等方式提高公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将旅游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有效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9];在生态层面,通过借助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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