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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郑子家告赵宣子原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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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子家告赵宣子原文
郑子家告赵宣子(选自《左传·文公十七年》) 【原文】晋
侯合诸侯于扈,平宋也①。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
也。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②。曰:“寡
郑子家告赵宣子原文
郑子家告赵宣子(选自《左传·文公十七年》) 【原文】晋
侯合诸侯于扈,平宋也①。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
也。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②。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③。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④。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⑤。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⑥。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⑦。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⑧。’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馀几⑨?’又曰:‘鹿死不择音⑩。’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 {11} 。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 {12} 。文公二年,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其罪也 {13} ?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14} 。”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15} 。
【注释】①平宋:鲁文公十六年十一月,宋昭公被杀,其弟鲍革立,称文公。十七年春,晋联合卫、陈、郑攻守,讨伐宋文公,后见宋文公政权已定,仅定其位而还。
②执讯:负责通讯、联络的官。告:致信。
③敝邑:对外国谦称本国。寡君:对他国谦称本国国君。
侯宣多:郑大夫,据 《左传》僖公三十年和宣公三年记载,侯宣多支持郑穆公即位有功,有一种意见认为其因此恃宠专权,故有“侯宣多之难”一说。
④克减:稍平息。本句主要表明郑对晋忠心不贰,说郑息,便匆匆去朝见晋君。
⑤以蒇(chǎn)陈事:完成了陈归服于晋一事。蒇:完成,了结。陈侯:指陈灵公。
⑥密迩:靠近、接壤。
⑦孤:指郑穆公。 《礼记·玉藻》 :“小国之君曰‘孤’。”二三臣:即归生、烛之武等。无过之矣:没有谁能超过了。
⑧未逞吾志:还没能让我称心如意。逞:快。⑨畏首畏尾,身其馀几:亦见于 《淮南子·说林训》 ,怕头
怕尾,身子还能剩下多少呢?比喻郑国处在晋楚中间,难以生存。
⑩鹿死不择音:服虔云:“鹿得美草,呦呦相呼,至于困
迫将死,不暇复择善音,急之至也。”此释“音”为“声音”;
比喻郑国在危困之际将不择礼义。
{11} 德:指对小国体恤。则其人:“人”与下句“鹿”相
对,谓以礼对待大国。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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