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系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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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
第一节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理论
一、有关森林的根本概念
1.森林经营的根本概念
按着起源不同,可把森林分为天要求有生产效率高的森林结构,像水土保持和水源修养这样的目的
要求有高的生物多样性和稳定性,尽管对于其他用途来说,这样的结构不一定是最适宜。当经营目的改
变时,营林方案也要随之改变,因为不同的经营目的所要求的森林结构是不同的。通过经营措施来控制
森林的结构,要求有完整的生物学、管理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又要适应一定的社会条件。
所以当我们谈到所谓“好〞的经营方法时,都兼有管理和社会这两方面的意义。
要掌握完整的经营学知识,必须对它的根本原理有清楚地了解,并能将这些原理应用的实践中
去。根本原理带有普遍性,是实践的根底;实践那么是带有地区性的,随森林植被的类型而定。要掌握森
林经营的根本原理,首先必须全面了解植物与环境间的相互作用。经营工作者要控制森林的形成、生长、
组成和质量,以适应一定经营目的的需要,必须考虑到森林植被的生长与所有各种物理和生物环境因子
的相互作用。所以,对各种乔、灌木和草本植物的生长习性的了解是控制森林生长的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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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是一种可再生的资源,也是环境保护和社会需要迫切的资源,经营森林者也必须根据森林本身的再生特性为社会提供必要的林产品。如果我们的林业工作者不为社会生产木材,牧业不为社会生产牛奶和羊肉,矿业不生产煤炭和石油,我们的社会还能开展么?但是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林业实践工作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比方生境质量、现存植被状况、局部小环境、有害生物;以及技术制约、政策制约、法律制约和社会压力等等,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就是需要我们不是生产而是保护。这是一个非林业工作者所无法想象的,这里只举一例来说,森林发生火灾,行政部门要求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周边群众和社区要求赔偿损失;新闻记者要求公布于众,但是很少有人会想到林火是一种自然现象,就像天要下雨、地要刮风一样。面对这样大的压力,森林经营者是难以解释清楚的,但为了国家的利益和林业事业我们林业人必须合理地、科学地按着客观规律去经营森林。
曾经有一个新闻调查节目,内容是国家林业局多种经营方面的官员与各方面人士对话,讨论一次性筷子问题,在我的印象中,提问者几乎是异口同声,要求停止一次性筷子的生产,他们当中有大学教授、中学教师,工人和普通市民,然而我们林业官员的答复却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因为正常的森林经营需要一次性筷子的生产,这种做法是从我们的森林资源状况,更确切地说是从我们的经济状况、技术水平状况和社会开展状况考虑的。森林不是古典艺术品,也不是钻石,森林是一种可再生的、随时间不断发生变化的“地理现象〞。科学的采取人工措施经营森林就能持续地为人类提供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产品和效劳;反之,不科学的经营就会造成森林资源的枯竭和森林效劳功能的下降。至于天然林保护
工程,也决不能把森林当成不可实施任何人工经营的“禁区〞,我们对天然林的态度是既要保护又要利用,关键是保护要有范围,经营要科学,人为活动要有度,利用要合理。
二、生态系统经营的根本理论
新林业和生态系统经营
森林经营管理应该有调节森林生长的能力,以至于世世代代从森林得到资源和其他效劳。随着社会
进步和科技的开展,森林永续利用概念在不断完善和演变,传统林业是以收获木材为主,现代林业强调
生态系统经营。在有些地区常常看到的“山上戴帽、山腰系带、山脚穿靴〞的做法就是一种生态系统经
营的观念。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主要有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宏观上制定开展和保护森林资源规划与政策,
对森林的无序采伐和破坏加以制约和限制;二是微观上对经营对象实施必要的经营管理技术,即微观实
践。
目前有关“新林业〞的概念也普遍受到重视,美国生态学家在研究森林经营时形成了新林业的概念,其目的是在保护一定面积原始林的效益时,也允许收获木材和林副产品等,缓和了保护和迅速的木材收获之间的冲突。新林业的概念可划分为两个局部:对林分经营的新方法和对景观经营的新模式,这种想法包括较长的轮伐期、局部采伐而不是皆伐,具有各种不同大小皆伐面积以保存一定数目的成熟活立木,为野生动物栖息地提供有效的空间。
2.森林生态系统的可持续经营
朴素的可持续开展的思想由来已久,在传统的农林业生产和社会开展的实践中都有这一概念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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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作为一种科学术语,是在 1980年发表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 WCS〕中给予系统阐述的〔 IUCN,
1980〕。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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