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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食堂难吃的段子“涉县吐槽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男子”,法律上何以自救?

  涉县广播电视台宣传严肃查处网上发帖吐槽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男子,本为宣传政绩,却意外引起网民对公安执法行为的一片质疑声。
  公权力的行使,关乎民众生死荣吐槽食堂难吃的段子“涉县吐槽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男子”,法律上何以自救?

  涉县广播电视台宣传严肃查处网上发帖吐槽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男子,本为宣传政绩,却意外引起网民对公安执法行为的一片质疑声。
  公权力的行使,关乎民众生死荣辱,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应慎之又慎!
  据网易新闻转引涉县广播电视台消息,“涉县公安局将县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贯彻到具体工作中,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于近日成功破获两起虚构事实、网络传播、扰乱公共秩序案”。
  而这其中的一起虚构事实、网络传播、扰乱公共秩序案就是涉县张姓男子因网上发帖吐槽涉县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处以行政拘留案。
  涉县广播电视台报道: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在百度涉县贴吧、搜狐网、微信群等网络传播以“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还是人民的医院吗?”为标题的帖子,对医院工作导致恶劣影响;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于8月16日查明,信息发布者叫张某,6月初在医院就诊期间,因觉得饭菜一般,于是就在网上发布了这篇帖子;通过多方调查取证,警方查实张某涉嫌虛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最后,张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惩罚。
  在与否“虚构事实”未明的情形下,笔者无意为因在网上吐槽而被拘的张某鸣冤叫屈,只是想借此机会,谈谈被行政拘留者法律上的救济措施。简而言之,就是此刻的张某,在法律上如何自救?
  根据上述新闻中的“虚构事实”、“网络传播”、“扰乱公共秩序”、“对医院工作导致恶劣影响”等信息,张某在网上发帖吐槽的行为涉嫌违背的是《治安管理惩罚法》。根据该法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补偿法》等法律法规,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张某在法律上可以采用如下救济措施:
  。申请行政复议是通过采用在行政系统范畴内的救济手段进行救济。有关申请机关,既可以向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邯郸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有关申请复议的措施,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有关申请的期限,是自懂得被处以行政拘留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提起行政诉讼是通过国家审判机关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监督的措施进行救济。有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机,既可以在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后来不经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有关提起行政诉讼的一审受案法院,如果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受案法院应为涉县人民法院,如果是经复议后来提起行政诉讼的,则既可以向涉县人民法院起诉,又可以向邯郸市公安局所在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有关起诉的时间规定,如果是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懂得或应当懂得作出拘留决定之日起半年内提出,如果是通过复议后来再起诉的,则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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