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预防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应急处置预案为科学、有序地做好幼儿园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以下简称“红眼病”) 防控工作, 有效遏制、控制和防范红眼病在幼儿园内的扩散和蔓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上海市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及卫生部 WS217-2008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诊断标准》, 结合区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防控工作现状, 现制定本园红眼病防控工作方案。一、工作职责为有效地控制我园红眼病的蔓延,杜绝传染源入园,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儿童,特制定此预案,规范操作,切实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保障教工和幼儿健康。二、处理原则贯彻执行“预防为上、分级控制、依法强制, 及时处置、分级管理”的工作原则。强化“班级与个人相结合、分层管理、层层负责”的处置原则, 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红眼病”的蔓延。三、组织管理 1 、成立本园预防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管理小组。组长: 园长—王娟副组长: 保健—翟祥云组员:全体教师、保育员、营养员、门卫等 2、职责分工:园领导小组按照“班级与个人相结合、分层管理、层层负责”的处置原则,负责园内“红眼病”发生现场处置的指挥、协调与管理。四、监测、报告和处置(一)监测 1、幼儿园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晨间检查和健康观察, 仔细询问是否有眼红、异物感、眼刺痛、分泌物等症状。一旦发现幼儿和教职员工有红眼病症状, 应立即要求其离园就诊。 2、由专人每日负责园内幼儿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了解其缺勤原因。(各班教师:负责各班幼儿, 保健:负责教职员工) 3、监测中一旦发现疫情达到预警标准, 立即按分级要求进行处置。(二)疫情分级 1 、散居病例:学校、托幼机构发生 1 例以上, 5 例以下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或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 3 天内发生 1 例以上 10 例以下急性结膜炎病例。 2、聚集性病例:3 天内, 同一学校、托幼机构发生 5例及以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或同一班级(宿舍)发生 2 例及以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 或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 3 天内发生 10 例及以上急性结膜炎病例。 3 、暴发疫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 3 天内发生 10 例及以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 或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 3天内发生 20 例及以上急性结膜炎病例。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辖区 1 周内发生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 100 例及以上。(三)疫情报告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除慢性结膜炎外,凡诊断为结膜炎的, 应立即电话报告社区及区疾控中心( 但无须填报传染病传报单); 如诊断为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 应在 1小时内报告社区及区疾控中心,一并填写传染病传报单。另外,保健应在每天上午 10 点前完成晨检信息收集、汇总工作, 向社区医生做好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零报告工作每达到一个疫情预警级别均要在 2 小时内电话报告区教育局(托幼办)和所在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疫情处置 1 、日常管理(1) 晨检: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晨检、健康巡查和因病缺勤登记随访等监测工作。对于有眼红、异物感、眼刺痛、分泌物等症状者劝其离校(园) 就医; 对于红眼病病例, 应进行居家隔离治疗, 隔离期为一周, 病愈后经医疗机构开具证明方可返校。(2) 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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