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民工工作目的责任书
篇一: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目的责任书
兴海县建设项目农民
工工资管理
目
标
责
任
书
青海刚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兴海县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目县农民工工作目的责任书
篇一: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目的责任书
兴海县建设项目农民
工工资管理
目
标
责
任
书
青海刚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兴海县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目的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有关切实解决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告知》及《有关印发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措施 的告知》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有关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告知》精神,切实做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省核心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中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目的责任书供双方严格遵循实行。
1、自拟定中标施工公司7日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并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应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其中施工单位每次支取工程进度款,在签收单上要明确农民工工资数额。
2、建设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监督施工单位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状况月报工作,施工单位应根据表报的规定,如实填写,加盖印章,并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阐明,于每月月底报送建设单位并经监理单位拟定,否则建设单位不予批拨当月工程进度款。
3、施工单位明确一名领导主抓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认真核对施工现场人数,将月工资足额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4、加强项目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工作,施工单位核心领导亲自抓,制定措施,贯彻责任,明确专人管理。
5、用人单位应和农民工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7日内向甲方备案。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原则,支付形式,支付
时间等内容。
6、施工单位和各专业及劳务分包公司依法签订承包劳务施工合同,并在7日内向甲方备案,建筑工程不得发包给无相应资质单位和个人。已经中标的工程不得转包第三者,否则建设单位有权终结施工合同和追究其经济补偿责任。
7、建立健全用工和工资管理制度,做好劳动用工及工资的记录、存档工作。
8、严格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措施》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在报送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进度中,明确农民工工资数额,明确工资支付原则,支付时间和支付形式等内容。
9、施工单位应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旦浮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职工工资问题时,可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予先划拨,待工资拖欠问题解决后来,再进行工程款结算,情节严重的将终结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
、监理单位明确专人监督建设资金的控制和使用,核心掌握工程款的到位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状况。
、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支付状况的月报工作,根据报表的规定,认真核查贯彻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状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甲方。
、在对施工单位核发农民工工资的同步,严格核对农民工的人数和工资数额,并对发放的明细表签字盖章。
11、我们三方必需共同努力,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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