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新闻写作奖励措施
为了提高全镇机关干部新闻写作和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增进更多的优秀新闻作品问世,从而扩大南溪镇的出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奖励措施:
一、奖励对象:全镇机关干部
二、奖惩措施:
1、双稿酬:机关干部新闻写作奖励措施
为了提高全镇机关干部新闻写作和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增进更多的优秀新闻作品问世,从而扩大南溪镇的出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奖励措施:
一、奖励对象:全镇机关干部
二、奖惩措施:
1、双稿酬:凡被县以上刊物采用的新闻稿作者将享有双稿酬,即除领取刊物支付的稿酬外,凭稿酬告知单或汇款单原件在财政所领取相似数量的稿酬。
2、刊用奖:除双稿酬外,作者还将得到刊用奖,其具体原则是:县一级刊物采用通讯每篇奖励20元,采用调研文章每篇奖励50元;市一级刊物采用通讯每篇奖励50元,采用调研文章每篇奖励100元;省一级刊物采用通讯每篇奖励100元,采用调研文章每篇奖励200元;中央级刊物采用通讯每篇奖励200元,采用调研文章奖励400元。
3、信息报送:党政办要建立信息报送台帐制度,每报送和采用一条信息,所有必需具体登记,被县委办采用主条奖励30元、综合20元、简讯10元,被市委办采用主条奖励60元、综合40元、简讯20元,为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由滕锴和邓廷骏负责信息内容的审核。
4、县级电视台采编我镇新闻以50条为基数,超任务每条奖励党政办和宣传文化中心30元。完毕工作简报编写和新闻网站内容奖有关经办人1000元,缺一次扣40元。
5、惩罚措施:将宣传工作任务纳入对党政办公室、宣传文化中心目的考核,未完毕任务50%的扣20分,完毕任务50%以上未达到80%的,扣10分,完毕任务80%以上的不扣分。
三、指引性任务:为了强化我镇外宣工作,保证获得实效,特以党政办公室、宣传文化中心为考核单位下达年度刊用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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