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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庄镇总校
关于学校教师分流的实施方案
根据高碑店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园)在农村建立附属学: .
泗庄镇总校
关于学校教师分流的实施方案
根据高碑店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园)在农村建立附属学校(园)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为主题,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带动新课程改革,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我镇教育教学成绩。
二、分流原则(一)泗庄中学
1、保留二分之一以下的干部教师,其余分配到小学任教;
2、原来教学成绩较好,能胜任中学教学工作的教师留在中学任教;
3、配偶不是教师、且无住房的教师,因小学住房紧张,留在中学任教;4、有小学教学经验的教师调往小学任教;5、个人强烈要求去小学任教的调往小学任教;6、调出教师的安排除考虑小学的学科需要外,还要考虑离家较近、交通方便。
(二)东黄小学
1、留下一名熟悉当地情况的领导和一名对学校总务情况熟悉的教师,其余领导和教师全部分流到其他小学任教。
2、调出教师的安排除考虑小学的学科需要外,还要考虑离家较近、交通方便。
三、保障措施
1、附属学校原领导班子要做好分流教师的思想工作,教育干部教师要服务、服从大局。
2、分流的教师要严格按照总校《调令》的时间安排到新学校报到,并服从新学校的工作安排。
3、对新分来的教师,学校领导要妥善安排其工作和生活,使他们尽快融入到新学校中,做到爱岗、敬业、乐教、乐学。
4、对拒不服从总校分流安排,不按时到新学校上班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甚至待岗等处罚。
四、具体安排(见下表)
姓名
性
别
年龄
家庭
住址
原任职
学校
职务
任教
学科
调往
学校
备注
李双
女
30
石家庄
泗庄中学
教师
物理
邓庄小学
李颖
女
35
北留
泗庄中学
教师
数学
冯家营小学
王文芳
30
东大街
泗庄中学
教师
数学
东大街小学
杜咏梅
女
31
力强
泗庄中学
教师
语文
冯家营小学
王丽
女
28
局碑店
泗庄中学
教师
语文
邓庄小学
王春方
女
22
东大街
泗庄中学
教师
语文
东大街小学
李红月
37
东大街
泗庄中学
教师
英语
田庄小学
李靖
女
27
局碑店
泗庄中学
教师
英语
邓庄小学
李丽娜
女
31
局碑店
泗庄中学
教师
英语
宋辛小学
全国翠
女
40
局碑店
泗庄中学
教师
地理
宋辛小学
李境
32
局碑店
泗庄中学
教师
体育
东大街小学
王业楠
女
27
冯家营
泗庄中学
教师
微机
冯家营小学
陈雪峰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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