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人通〔 2011 〕 296 号关于做好 2011 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 州、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在黔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11 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通〔 2011 〕 199 号) 精神,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机制,现就做好 2011 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一) 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会同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二) 全省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凡需晋升建筑工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 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和参加考试, 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取得相应资格。(三) 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地点、统一评分标准和统一合格标准。二、报考条件凡需晋升建筑工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分别同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1 .获得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 2 .获得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 .获得理工类中专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二)工程师: 1 .获得理工类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 2 .获得理工类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 .获得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4 .获得理工类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五年以上; 5 .获得理工类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七年以上。(三) 需要转任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在新岗位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报名参加相应资格的考试。(四) 原在乡镇企业系统获得建筑工程类相应中、初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晋升或转任的,可按照“报考条件”中相对应的报考条件进行申报。(五) 2011 年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公需科目《创新能力开发与培训》考试合格成绩,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还须提供《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 中级继续教育学时达到规定的 72 学时以上,初级继续教育学时达到规定的 36 学时以上。县、市、区( 不含市、州、地所在的市)乡、镇和全省非公经济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继续教育学时今年不作要求。三、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一)专业设置: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设 11 个专业,分别为: 1 、建筑工程管理( 含建筑材料、建筑机械、工程管理);2、建筑结构; 3 、城乡规划; 4 、建筑专业(含建筑学、建筑装饰); 5 、建设工程造价;6、风景园林( 含绿化);7、暖通与燃气;8、给排水;9、岩土工程; 10 、建筑电气; 11 、市政工程。(二) 考试科目: 各专业初级考试设《基础理论》(含《专业知识》内容) 一个科目,
黔建人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