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爆破工程技术规范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土 方 与 爆 破 工 程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J 201-83
主编单位:四 川 省 建 筑 工 程 总 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采用机械施工时,必要的边坡修整和场地边角、小型沟槽的开挖或填土等,可用人工或小型机具配合进行。
本章有关填方和基坑(槽)、管沟回填的各项规定,均指设计有压实要求的填土。
第二节 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
(Ⅰ)排 水
施工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并注意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山区施工应充分利用和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如需改变原排水系统时,应取得有关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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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排水平得破坏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方的边坡,并注意不要损害农田、道路。
注:①临时截水沟至挖方边坡上缘的距离,应根据土质确定,一般不小于3m。
②临时排水沟至填方坡脚应有适当距离,。
在山坡地区施工,应尽量按设计要求先做好永久性截水沟,或设置临时截水沟,阻止山坡水流入施工场地。沟壁、沟底应防止渗漏。
在平坦地区施工,可采用挖临时排水沟或筑土堤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入施工场地。
临时排水沟和截水沟的纵向坡度、横断面、边坡坡度和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纵向坡度应根据地形确定,一般不庆小于3‰,平坦地区不应小于2‰,沼泽地区可减至1‰;
二、横断面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按照施工期内最大流量确定;
三、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和沟的度确定,一般为1∶~1∶,岩石边坡可适当放陡;
四、出水口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低洼地点,并应保证排水畅通。排水暗沟的出水口处应防止冻结。
临时排水沟内水的流速不宜大于本规范附录四的规定。必要时,在下列地段或部位应对沟底和边坡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一、土质松软地段;
二、流速较快,可能遭受冲刷地段;
三、跌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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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面水泯集流入沟内的部位;
五、出水口处。
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如山坡陡峻、地下有溶洞、边坡上有滞水层或坡脚处地下水位较高等)有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根据设计单位确定的方案进行排水。
(Ⅱ)降低地下水位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和其他挖方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挖方尺寸和防止地基地结构遭受破坏等,选用集水坑降水、井点降水或两者相结合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采用正铲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等挖方时,。
采用集水坑降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现场土质条件,应能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二、基坑(槽)底、排水沟底、集水坑底应经常保持一定的深差;
三、集水坑应与基础底边有一定距离,防止地基地结构遭受破坏;
四、边坡坡面上如有局部渗出地下水时,应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防止土粒流失,并应设置水沟,将水引出坡面;
五、土层中如有局部流砂现象,应采取防治措施。
采用井点降水时,应根据含水层土的类别及其渗透系数、要求降水深度、工程特点、施工设备条件和施工期限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适当的井点装置。
注、当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小于5m/昼夜且不是碎石类土时,宜选用轻型井点和喷射井点(,宜增加电渗装置);当含水层渗透系数大于20m/昼夜时,宜选用管井井点装置;当含水层渗透系数为5~20m/昼夜时,上述井点装置均可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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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点降水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坑(槽)或管沟的平、剖面图和降水深度要求;
二、井点的平面布置、井的结构(包括孔径、井深过滤器类型及其安设位置等)和地面排水管路(或沟渠)布置图;
三、井点降水干扰计算书;
四、井点降水的施工要求;
五、水泵的型号、数量及备用的井点、水泵和电源等。
注:降水设计所采用的含水层渗透系数必须可靠。重大工程的井点降水应作现场抽水试验确定。
降水前,应考虑在降水影响范围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附加沉降、位移或供水井水位下降,以及在岩溶土洞发育地区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在降水期间,应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出记录。
在第一个管井井点或第一组轻型井点安装完后,应立即进行抽水试验,如不符合要求时,应根据试验结果对设计参数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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