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预算管理行为,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预算管理行为,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管理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三条 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完善我校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校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第二章 预算管理体制
第四条 我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 校财经领导小组领导学校财务预算工作。其对预算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
(四)审议、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五)监督预算执行,审议并批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方案;
(六)审查、批准学校的决算报告。
第六条 计划财务处作为预算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收集资料,分析往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各部门预算建议数汇总编制预算建议草案,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意见,编制学校预算,并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把学校的预算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实施责任预算管理;
(三)审核责任预算单位的执行预算草案;
(四)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报预算调整建议;根据学校财经领导小组的批复,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年度预算;
(五)监督学校各项预算的执行,督促各预算收入单位和缴款单位完成收缴任务,汇总、通报收缴情况,监督各责任单位管好、用好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准确及时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执行预警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
(六)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七)年终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及时地编报年终决算。
第七条 各预算责任单位(学院、系、部、职能部门等)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学校预算管理办法,制定本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以及项目预算分配办法。
(二)落实本部门的预算收入和支出责任;
(三)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编报本部门综合执行预算方案;
(四)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五)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年中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据实向学校提出预算调整建议。
第三章 预算项目的编制
第八条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编制预算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九条 收入预算。按照现行规定,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预算外资金)、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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