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1601) (Poor Law)
1、背景
英国的产业革命(1640年的资产阶级革命)开始最早,社会对贫困问题的威胁的感受也最深,其 济贫事业也最发达。英国原来是由教会办理济贫事务的。但到了16世纪,贫民数量迅速增长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1601) (Poor Law)
1、背景
英国的产业革命(1640年的资产阶级革命)开始最早,社会对贫困问题的威胁的感受也最深,其 济贫事业也最发达。英国原来是由教会办理济贫事务的。但到了16世纪,贫民数量迅速增长,教 会财力已不堪重负,于是改由政府接办。伊丽莎白1女皇登基执政后,针对贫困问题,曾颁布了各 种济贫法案,其中以1601年的法案(Poor Law,史称旧济贫法)最为完备,也最为有名。该法案 正式承认政府对济贫负有责任,并建立了初步的救济行政制度与救济工作方法,成为各国现代社会 救济事业的开端。
2、内容(教材29页)
3、影响:(意义):教材30页【重点内容】
⑴ 开创了国家以立法形式救济贫民的先河,明确了政府和社会有济贫的责任,并直接参与了社会 救助活动的组织工作。《济贫法》的实施,要求对于个人和家庭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以确定帮助对 象,这需要专人和专门的工作方法进行,由此,现代社会工作的雏形形成。
而且济贫法为社会工作的诞生创设了一个合法性前提,使社会工作专业的诞生有了良好的社会基 础。
⑵ 政府首次以立法的方式对全国的贫民实施生活救济制度,首次以立法的角度确立了助人自助的 观念,这既是一个救助原则又是一个救助理念。
⑶对于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来说,最重要的作用还在于她确定由专人从事济贫救助活动。从某种 意义上来说我们可以将救助人员的专门化视为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开端。
⑷所实施的院外救济也是社会工作提供服务的一种基本形式。
⑸《济贫法》的特点是实施分类救助,分别对有工作能力、无工作能力、无依儿童给予不同安排, 社会工作的类型化方式由此提出。(补充教材)
总之济贫法对现代社会工作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4、缺陷:【重点内容】
1、 可能养成贫民的依赖心理;
2、 对贫民的自尊心注意不足;
3、 干涉了贫民谋生的自由。
立法、法案(英国)
1601济贫法
1834新济贫法
背景
封建制度崩溃 贫民日益增多
工业革命发生后,资产阶级掌权 贫民道德有问题、多余人口
做法
地方为单位(教 区)
抽济贫税
贫民分三类(有/ 无工作能力、失依 儿童)
采取院内救济(习艺所) 工作所得低
不当处理贫民家庭关系(全家进去, 但夫妻分开,小孩分开)
影响
承认政府有救济责任,建立社会救助基本框架
问题
贫民依赖心理
群众运动兴起
无自尊,干涉自由
习艺所一穷人家的巴士底狱
政策(德国)
1788汉堡制
1852爱尔伯福制
背景
贫民增多
贫民增多
做法
1、 由上而下分区
(1) 中央委员会
(2) 分区域,设监察员 一名
2、 救济原则
(1) 自立自助
(2) 因材施教
1、 由下而上分区段
(1) 每段只安排四个贫 民
(2) 赈济员一名
2、 资产调查:最低生活 标准
3、 贫穷预防
影响
消极救助一积极预防
注重案主个别需求,给予个别化服务 区域责任一社区工作
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