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
总结报告
XX市银监局:
根据《XX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XX银行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银协发】XX]16号)和《转发XX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XX银行业“”消XX银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
总结报告
XX市银监局:
根据《XX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XX银行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银协发】XX]16号)和《转发XX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XX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信联办便函(XX)36号)要求,我行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强化服务意识,统一安排,组织协调各中心支行举办一系列丰富多样的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创和谐金融环境”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使广大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权、诉求权得到进一步维护。现将我行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的组织领导
3月11日,我行根据浙银协发[XX]16号和浙信联办便函(XX)36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XX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排全辖共25个营业网点为主要参与单位,在辖内各营业网点组织开展主题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创和谐金融环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教育活动,明确了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步骤,以及职责分工与工作要求。各中心支行也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制订具体的活动计划,成立了以支行行长组长,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工作小组,由会计主管或柜组长负责营业网点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渠道和宣传形式
(一)充分发挥网点营业场所主宣传阵地作用。
我行在各营业网点门口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创和谐金融环境”的宣传周主题标语。各中心支行统一设置“金融消费咨询台”,由支行业务骨干和一名网点负责人组成咨询团,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或解决金融消费者遇到的问题,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居民风险意识。
(二)借力金融服务进社区活动,将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普及至社区。
我行员工以“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走进社区,宣传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知识热点,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力度,还选择了与百姓生活相关度较高的业务种类,普及安全用卡、客户维权、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帮助社会民众增强辨假防骗能力,收到良好效果。如我行XX支行在辖区街道的营楼社区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创和谐金融环境”的横幅、以及金融知识折页、宣传单等向居民群众介绍银行卡用卡小知识、人民币防伪识别、理财投资风险、反防诈骗等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知识热点,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教育,提升风险意识。
(三)开辟绿色通道,做好柜台延伸服务。针对当下老弱病残客户处理的热点民生问题,我行对老弱病残
孕等特殊客户群体开设绿色通道,做到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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