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奓山街农业技术(种植业)公益性服务承包合同书甲方:奓山街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奓山街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鄂办发[2006]13-14 号《中共蔡甸区委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街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意见》( 蔡发[2006]5 号)和《关于推进街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意见》(蔡乡改组发[2006]3 号) 文的精神, 为了加强农业公益性服务, 真正建立“以钱养事”的农业公益性服务新机制,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将奓山街农业技术公益性服务承包给乙方, 具体事宜约定如下: 一、农业技术(种植业)公益性服务内容 1 、业务规划及实施:参与编制和指导实施本服务区农业技术公益性服务中长期发展计划; 2 、植保服务:在本服务区域内建立 4 个以农作物病虫测报点; 年发布病虫情报 10 期以上;病虫预报准确率达 95% 以上;本服务区域内每期病虫情报送到农村( 或户)达 90% 以上,早、中、晚稻病害损失率控制在 5% 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 3% 内; 3 、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农作物新品种或(或新技术)试验 2 项,举办农作物新品种(或新技术)示范样板 1 处,面积 50 亩以上;品种调优(或新技术应用) ,面积 10000 亩; 4、农民技术培训: 每年开展农民技术培训( 可不同形式) 10场次, 1000 人次,联系指导科技示范户 5 户; 5 、农业生产安全:配合上级农业行政执法单位做好本服务区域农业的监测、管理,打击非法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 6 、农产品流通服务:指导建立发布适宜本地的种子种苗信息、农产品供求信息等不少于 5 期,农户知晓率不低于 60% ; 7 、应急处理机制:建立服务区域种植业农业技术重大疫情、灾情及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监测和应急处理机制; 8 、农业科技信息:掌握粮、油、菜生产进度、苗情、产量结构调查和种植业结构调整情况的调查研究, 向当地党委政府或区农业局汇报; 9 、其它工作:完成区农业局及当地常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合同标的甲方将上述农业技术公益性服务内容发包给乙方, 合同期为 200 8 年1月1 日至 2008 年 12月 30 日,每年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0 万元( 含乡改人员养老保险、应急灾情、新项目投资、国家专项拨发的政策性补贴等金额不在此合同之列。另乙方现转制人员社保金额单位部分在合同期内按区乡改办意见仍由区级财政负担,甲方负责办理)。三、服务经费的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后, 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每月 8%预付给乙方,但必须预留总金额的 10% 用于年终考核兑现。 2、甲方对乙方实行百分制年度考核。其中区农业局考核分值 30 分, 奓山街人民政府考核分值 50 分,农民考核分值 20 分。 3 、年度考核结果直接与服务经费挂钩: ⑴考核总分低于 60 分以下的,兑现合同经费的 50% ; ⑵考核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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