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南京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措施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措施.docx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0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0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南京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行措施南京市积分落户实行措施

  发布单位南京市商贸局 南京市工商局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物价局市国税局 南京市地税局
  发布文号宁政办发113号
  发布日期-10-10
  生效日期-10-10
定。
  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措施从事二手车收购、销售活动,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车经纪业务。
  第十一条 在我市设立二手车拍卖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符合《中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措施》的有关规定。
  根据规定的程序经商贸部门批准,工商部门依法登记。
  根据规定对拍卖车辆进行拟定,并根据法定程序拍卖。
  对外公示拍卖车辆信息和成交拟定书必需一致。
  符合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
  进入拍卖程序但未拍卖成交的车辆,拍卖公司不得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拍卖成交的车辆凭拍卖成交拟定书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等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 在我市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必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接受二手车交易市场委托,进入市场开展鉴定评估业务。
  具有公司法人条件,依法注册登记。
  有固定的经营场合和从事经营活动的检查检测设备设施。
  有5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其中高档旧机动车价格鉴证员或高档旧机动车评估师不少于2名,旧机动车价格鉴证员或旧机动车评估师不少于3名。
  持有国家商务部及其他有权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和省以上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从事二手车价格鉴定评估业务的人员,必需通过专业培训获得国家颁
  发的旧机动车价格鉴定估价师或鉴定估价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根据规定的评估原则、程序和措施开展业务,对出具的车辆鉴定评估报告负责。
  符合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
  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鉴定评估;但属于国有资产的,必需进行鉴定评估。
  第十三条 在我市设立品牌汽车专营店开展汽车置换业务,其置换的二手车必需进入二手车交易市场内进行交易。未获得二手车经营资格的品牌专营店不得收购、销售二手车,不得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
  第十四条 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查和与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状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五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经营主体,应当实行“十统一制度”,即“统一亮照经营,统一车辆信息牌,统一经纪执业人员明示牌,统一合同文本,统一交易评估原则,统一交易环节,统一交易审验,统一收费原则,统一制度公示,统一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 市旧机动车交易行业协会应当充足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承当下列工作:
  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引下负责制定和组织实行行业自律。
  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和完善全市二手车流通网络。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进行调查研究。
  制定二手

南京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措施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措施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0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读书之乐
  • 文件大小15 KB
  • 时间2022-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