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DB12
天津市地 方 标 准
静海黑猪肉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
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即天津市静海区现辖行政区域内,按照附录A的规定执行。
5 技术要求
1DB12/TXXX—2020
种源 民猪。
符合 NY/T2956-2016 规定的民猪,由行政管理部门发证的种猪场提供的合格种源。
饲养条件
饲养环境
饲养地位于产品产地范围内的静海平原地形,海拔约 米左右。按其成因又可分为洼地冲击平原
和滨海平原两部分。南运河以西为黑龙港洼地冲击平原,南运河以东属于滨海平原。静海区的地形平
缓,适于养殖。
饲养条件
以静海本土生产的玉米、大豆、蔬菜瓜果附属物等为饲喂原料,允许在仔猪阶段补饲适量的蛋白
质、矿物质、维生素饲料。
饲养方式
舍饲。
圈舍条件
猪舍安装环境控制系统,能保证猪舍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通风换气;舍内保证良好的卫生条
件。
饲养管理
生物安全:采用“自繁自养、封闭管理、全进全出”的标准化生产。
免疫:符合国家防疫标准,选择适合本场的免疫程序,保证黑猪生长发育过程中减免治疗用抗
生素药物的使用,保证出栏符合国家药残标准。
去势:公猪 7-20 日龄前。
育肥前期(50kg 前),舍内饲喂,平均每天赶至运动场运动不低于 4 小时。
育肥后期转入圈养催肥,育肥阶段使用本地生产的天然饲料原料如玉米、大豆、小麦等,不
用任何饲料添加剂。
猪舍及运动场按照黑猪生长进度与月龄分成若干区域,便于饲养管理和安全生产。
出栏
10 至 12 月龄,体重 95kg 至 120kg。
环境安全要求
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猪源
产于静海区境的黑猪。
屠宰加工
按《天津市生猪屠宰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屠宰后 1 小时内用水冲洗胴体, 0℃至 4℃环境
下排酸 24 小时。在后续分割、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 0℃至 4℃范围内。
质量要求
感官
肌肉有光泽,鲜红色,且红色均匀,大理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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