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步入“快车道"
入刊理由:党的十八大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之中,并提出了明 确的目标任务。特殊的地理区位,促成了云南生态区位重要, 生态功能突出,生态景观壮丽,生物种类丰富、类型复杂多 样的,其次为大理州和玉溪市。自 然湿地面积占湿地总面积比例最高的州(市)为迪庆州,其
次为怒江州和玉溪市。从流域分布看,云南省六大流域中, 长江流域分布的湿地面积最大,,其次为澜 沧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其中,长江流域分布的沼泽湿地面积 占云南省沼泽面积的82. 93%o
此次共完成湿地斑块调查15158个,布设植物调查样方 3380个,动物调查样线、样方102个,拍摄湿地资源照片 10万余张,获取成果数据达75. 8万余条。在云南省调查范 围内,发现湿地植被型12个,湿地植物群系189个。记录 到湿地的高等植物2274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12种,云南特有植物116种。记录到湿地脊椎动物1006种, 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7种,云南特有种237种。
湿地保护高位推动
由于特殊的地理区位,云南省湿地保护关乎着东南亚国 家和我国长江、珠江中下游经济发达地区的生态安全。近年 来,云南湿地保护工作步入“快车道”,切实有效地推动了 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生态文明建设加快了全新的云南湿地保护事业发展。 2011年,中央就云南"桥头堡"建设出台专门文件,明确将 高原湿地保护作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 重要内容。目前,云南保存的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类居全国之 首,维持着高原和山地生态系统的稳定,发挥着调节径流、 补充地下水、降解污染、控制土壤侵蚀等多种生态平衡功能。
2012年,在云南省政协第十届第五次会议上,云南省的 八个民主党派和省工商联联合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 湿地保护工作的建议》,被列为云南省政协十件重点提案之 首,由省政协主席督办。通过重点提案办理,扩大了湿地保 护宣传,这为推进云南省湿地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2012年12月,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的督查通知》,对湿地 保护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并纳入云南省委、省政府专项督 查事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这样专项针对湿地保护的 督查,在云南是首次。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 划》也将高原湿地保护作为十大行动之一。
2013年,云南省林业厅积极配合云南省政府法制办、省 人大起草的《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于2013年9月25日 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过强化立法、 建立湿地保护长效机制、规范湿地管理、建立科学的湿地保 护体系加强生态保护工作,重点抢救性地保护和恢复好天然 起源湿地。这是云南高原湿地保护的里程碑,对发挥云南高 原湿地在生态、经济、社会和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具有重大意 义。
湿地保护再发强音
党的十八大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
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并作为党的重大行动纲领写 入党章。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既是手段又是目 标,既是过程又是结果,核心是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 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林业是生态建设和保护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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