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工作自我鉴定
各市县团委,各高校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xx年全国高校赴县级团委挂职干部考核鉴定的通知》(团组字)[xx]13号)文件要求,xx年高校团干部挂职工作定于2019年1月13日结束。现团干部工作自我鉴定
各市县团委,各高校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xx年全国高校赴县级团委挂职干部考核鉴定的通知》(团组字)[xx]13号)文件要求,xx年高校团干部挂职工作定于2019年1月13日结束。现就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挂职之日起至2019年1月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
由各市县团委协调同级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应包括挂职干部在挂职地了解情况、介绍经验、推动工作、探索创新、锻炼提高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内容。
四、考核程序
由挂职干部认真填写团中央组织部统一制发的《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详见附件),县级团委召开会议评议,并提出鉴定意见,再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鉴署意见。
五、其他事项
1。《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交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2。海口团市委统筹XX市四个区高校派驻县级团委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联系人:陈仕英、王铮; :65337205、65369133(传)。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干部储备,充实工作力量,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培养年轻团干部,校团委决定开展xx—2019学年全校学生挂职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要求
选拔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优良;
,具有团学工作经历;
,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二、选拔任用
(含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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