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doc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领导小组。 3 、成立由赴省参加过计算机培训的教师组成的评审组,主要负责: 一是为我校信息与网络安全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咨询;二是参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审工作;三是参与重要信息与网络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分析研判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四、主要内容、工作步骤(一)开展信息系统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所属信息系统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信息系统的数量、分布、业务类型、应用或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等基本情况,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的要求,确定定级对象。(二)初步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各使用部门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初步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起草定级报告。涉密信息系统的等级确定按照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三)评审。初步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后,上报学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审组进行评审。(四)备案。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统一由电教组负责备案工作。五、定级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并于 12月 15日前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上报九年制学校。(二)加强培训,严格定级。为切实落实评审工作,保证定级准确,备案及时,全面提高我校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保证定级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文保处教育系统单位信息分级培训材料》、《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国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报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报批)》等材料。(三)积极配合、认真整改。各部门要认真按照评级要求,组织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切实做好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四)自查自纠、完善制度。此次定级工作完成后,请各部门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标准,依据系统所定保护等级的要求,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今后,若信息系统备案资料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变更备案篇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流程图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流程一、定级一、等级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分为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二、定级程序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下载专区附) 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主管部门的, 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跨省或者全国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