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承诺书
根据《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和《区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家庭在享
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诺:
1、每季如实
低保家庭承诺书
根据《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和《区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家庭在享
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诺:
1、每季如实向社区居委会提供家庭收入情况及水、电、
气等支出票据,保证不隐瞒;
2、在领取低保金期间,如果使用和购买高消费非生活必
须用品(如手机、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汽车和高档家用
电器等),饲养宠物、房屋装修、子女入学择校、出入高档消
费娱乐场所等,均视为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居民一般生活水平;
3、不参与赌博吸毒、卖淫、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
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
4、积极按时参加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服从社
区管理。
(无正当理由每月累计二次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停发低
保补助金);
5、愿接受劳动就业部门和街道有关部门及社区居委会的
就业安排。
(凡属个人主观原因二次安排岗位不服从的,愿意取消家
庭低保);
6、不持有或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它投资行为和高价值
物品;
7、保证低保期间人户一致,如人户分离,在三个月内将
户籍迁入居住地(因特殊原因户籍无法迁移的要提供相关证
明)。有劳动能力人户分离的
低保家庭承诺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