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图制图标准 GB/T 50103-2001 条文说明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
1 总则
文字上作了调整,使语意表达总图制图标准 GB/T 50103-2001 条文说明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
1 总则
文字上作了调整,使语意表达更加确切。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本标准适用于手工制图和计算机制图两种方式。
2 一般规定
图线
“线型”改为“图线”,因该表除列出各类线型外,还包括了线宽、用途等多项内容。其中,粗实线用途
中,明确了新建建筑物的轮廓线系指建筑物±。实际上,本条规定也适用于原有建筑物和拟拆除建筑物。此
外,在中粗实线的用途中,根据各地意见对多项用途作了补充,如:挡土墙、用地红线、建筑红线、河道蓝线和新建建筑物±
高度以外的可见轮廓线。
比例
“总体规划、总体布置、区域位置图”项目中,增加了“1:50000”比例。
坐标注法
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绘制总图时,图样基本上要保持上北下南的布局,根据地块形状可向左或向右作45°以内的偏转。过去总
图绘制有一定的随意性,包括交通部门事故现场图的绘制,常常将正北指向图左、图右、甚至朝下,或者不标示指北针,而绘制指
东针、指西针或指南针,以致造成混乱或错误判断。本条规定有助于规范总图的绘制方法,避免错误后果。此外,根据当前对环境
保护方面要求的日益严格以及各地规划部门提出的要求,在本条文中明确规定“总图中应绘制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将原标准中的“施工坐标”改为目前已普遍使用的“建筑坐标”。实际上,建筑坐标不仅服务于施工阶段,而是贯穿于从设计、施
工到归档的全过程。同时,本条也明确了坐标值为正数或负数时,正负号的使用规定。
本条考虑到当前设计水平的提高和完善,图纸中都应有建筑坐标,因而删除了原标准中
“如无施工坐标系统时,应标出主要建筑群
的轴线与测量坐标轴线的交角”的规定。
标高注法
本条为新增条文。明确了“以含有±”。过去在实际设计中,说法不一,有的叫“第一层”、“首层
”,也有人认为叫“主入口层”更合适。事实上,大型建筑的主入口层也不一定在第一层,因此以±
平面更规范些。
将原标准中建筑物散水标高注法修改为建筑物“四周转角或两对角的散水坡脚处”的标高,使之更为确切。
3 图例
图例方面的意见主要是认为不够全,因此在修编调整的同时,增加补充了部分新图例。
,经调整后仍为4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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