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善培与晚清成都的社会改良运动
摘要
周善培是晚清民国时期有一定影响的人物。在清末新政期间,他提出了一系列经 济、社会改良等的主张,并在其任四川巡警道时予以实施。为了响应清王朝“振 兴商务、奖励实业”的号召下,在成都办新式商场“劝业场” 文人傅崇矩指责有些妓女引诱年轻人、拐骗良家妇女,在其编写的《成都通览》 里公布了她们的名字,以警告人们远离这些女人。他甚至建议制定规章,禁止妓 女穿可能同学生制服混淆的服饰。【7】可见当时人们对于妓女的厌恶之情。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周孝怀任四川巡警道的次年,便开始着手对妓女进行管 制,将成都所有的325家妓院定位“监视户”,并将写有“监视户”三字的木板 挂在妓院门上,以与普通家庭相区别。与此同时,将私娼全部集中到天涯石街列 室群居,不准异地接客。不想当妓女的,则送到大田坎德官办纱厂做工。天涯石 街因此又叫新华街(也有写作兴华街),这条街算是成都最早的规范的红灯区。 如历史学家唐振常称周实际上是中国设红灯区的创始人!【8】新化街的末等妓女 大多为残花败柳,她们的“客人”一般是些小商小贩、散兵游勇,既无“阔人” 又无“贵人”。
对于沿街拉客的妓女进行的这种“集约化”管理,大有淳风俗、兴教化之效 果,颇得时人好评。同时,周孝怀还规定,妓女只能在内室接客,不准门外拉客, 若有违章者,便送入济良所开除妓籍。为此周孝怀派人在天涯石街口修建了一座 岗楼,派警察站岗,以防妓女外出拉客或地痞入内肇事。【9】与此同时,还大书 横匾“觉我良民”……嫖客去风流时,也只好宜着脑壳羞答答从横匾下作贼一样 快跑。气的妓女、嫖客偷偷在周善培的帘官公所街公馆门前钉上“总监视户”的 木牌,破口大骂:“从古至今都没得这个烂规矩!”他们送周善培一个绰号“周秃
子”:“妈哟。周善培,你龟儿子做事简直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10】
三、解决乞丐问题
贫苦始终是的城市改革中最头疼一件事,解决街上的“无业流民”和乞丐便 是城市改革中的重要事情。当时,成都市面秩序不好,有一些孤贫青壮年和儿童, 冬季衣食无着,仅以一片草席掩遮下体,夜则露宿城门洞和桥头,人们呼之为‘干 鸡子’,经常在街巷以乞讨和偷窃零星小物为生。政府置若罔闻,及保甲总局成 立,间以十数人组一小队巡行街头,遇见则以鞭驱走了事。市民以其只窃小物不 犯大案,虽恨恶亦怜恕之,只互相警惕而已。”周善培认为应从根本上解决这“既 害治安,复乱秩序,且于都邑外观亦甚不雅”的状况。【11】
周善培上任后便着重解决此问题。把清除街头的乞丐,提高成都市“文明程 度”作为目标。他命警察局把寺庙和旧日的粥厂改建成教养工场,安置乞丐,强 制他们劳动。1905年成立的一家工厂,专门收容穷人和乞丐,不仅教他们劳动 技能,还对他们实施教育,反映出社会改良者对穷人道德观的偏见。建于同年的 “迁善所”承诺给犯过较轻罪行的人再就业的机会。第二年,警察局又在东门和 南门建立了两家乞丐工厂,半年时间先后收入1500名乞丐到厂做工。几乎在同 一时期建立的“幼孩教养工厂”,可以容纳1000名无家可归的孩子。6岁以下的 儿童由保姆照顾,6-14岁的孩子则教以识字习算及浅易谋生之手艺,满14岁后 便令出厂自谋生路。一年的时间内,教养工厂便收容了 500名流浪、行乞的幼童。 传教士 (^《华西教会新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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